西藏广大农牧区地理位置偏僻,地广人稀,自然环境严重限制了交通的发展,导致了宗教管理成本一直处于高位;交通不便也导致了政府与农牧区联系松散,即使是同一行政区域之间,人员的流动性也非常低,社会信息交流封闭,为一些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了机会;同时基础教育发展滞后,加之宗教信仰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隐蔽性,也致使治理难度加大。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治理主体多元性原则为问题切入点,结合实地调研数据,总体而言,西藏农牧区宗教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可以从宏观层面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中观层面的思想认识、贯彻落实,微观层面的日常行为、价值观念等三个方面来探讨。
(一)宏观层面:基层政府宗教治理困境
西藏农牧区宗教治理理念创新、宗教治理能力的提高与西藏农牧区乡村振兴有着直接的关系,有效治理农牧区宗教问题,是农牧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从宏观层面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农牧区宗教治理是否有效的关键基础。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基层党委政府在宗教治理过程中存在着“管而不治,宣而不导、知而不行”等治理困境。
1. 管而不治:重管理轻治理
在推进西藏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构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要求政府部门的单向管理向多元治理转换,宗教领域也概莫能外。调研中发现,农牧区基层政府在对待宗教问题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重管理轻治理的问题。在对“乡党委政府是如何管理宗教日常活动的?”这一问题的回答中,X乡某副乡长告诉我们:
我们主要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管理宗教场所),很多事情主要是由驻寺工作队负责。在宗教节日活动期间,我们会派相关工作人员去维护活动秩序,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同时,对于非本辖区的宗教人士进行严格管控,禁止本地宗教人士到处流窜……,乡里的事情太多,任务重,工作人员没有时间去面对面的了解他们(宗教人士)的实际情况,只要不出问题就行。
可见,在农牧区政府宗教治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将政府作为“唯一”的治理主体的倾向,这种思维在本质上反映了“堵”的治理方式,即将宗教问题暂时控制住,“只要不出问题”就行。但是“不出问题”不代表“没有问题”,传统的管理思维方式体现的是一种静态的过程,这并不适合问题的解决。
2. 宣而不导:重宣传轻引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导”的理念从本质上反映了宗教治理过程的动态性,系统性,即宗教治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宣传到落实整体考虑。但是在调研中发现,农牧区宗教治理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重宣传,轻落实倾向。在对“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这一问题的回答中,访谈对象谈及最多的是宣传、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