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人类学鼻祖弗雷泽看来,宗教是人们对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自然力量的迎合或抚慰。而这种行为与观念影响甚至改变着社会的发展形态与生活方式。在宗教与巫术之间的区分类别中,弗雷泽写道:在神圣的领域里,巫术是实用的技术,其所有的动作只是目的的手段,而宗教则包括一套行为本身便是目的的行为。换句话说,宗教可以是一种观念,精神活动,因此宗教可以影响一个民族或者一个人生存生活的各方面。宗教的形式也可以是丰富多样的。在大多数的认知里面,彝族的宗教信仰主要以毕摩文化(毕摩信仰)为主。毕摩文化与毕摩信仰始终贯穿着彝族传统文化当中,也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彝族人民的生活与价值观念。其信仰结构改变了彝族先民的社会生活,并一直延续至如今。其中的许多仪式信仰带给人们以神圣的信念,指导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教化着彝族先民的精神,并且为朴素又脆弱的心灵疗伤。
(一)信仰与行为仪式的表征
宗教作为一种信仰不能凭空存在,它必然会表现为行为,以行为来表现自己的信仰,这种表现信仰的行为便是宗教仪式。宗教仪式是宗教信众自己或通过宗教师以高度程式化的方式与超自然力量进行联系、沟通的行为模式。
远古时期,彝族没有丧葬祭祀之俗,在《吾查》中这样记载道,最初没有丧葬之礼,天神策更兹和地神黑夺芳订立丧葬规,兴起丧葬之事,并将丧葬之礼俗世代相传下来。如今的丧葬礼俗虽然在很多方面都进行了改换,但是从传统的彝族先民那里继承下来的规矩与习俗至今依然在其习俗过程中出现使用,特别是在今天的毕摩文献里大量记载着远古时候彝族先民的丧葬婚俗之礼。通过毕摩文献里记载的文字来看,婚葬礼俗都有一套自己的起源史,而他们的起源都是由神祖传至世间,可以说信仰为这种传承开辟了通道。
1.天地通婚
在最远古的时候,由于条件不足,人们无法科学的认识天地之事,彝族先民更是依山傍水,长期居于深山老林中,除了日息而作,日落而归,忙于刨土犁地,他们不关心万物运作的规律,也无法深知其中的奥义,更是无法科学的认识自然灾难,于是在心理形成了崇拜自然与神灵存在的观念,认为一切都是有神灵在操作,同样的道理,在彝族的传统宗教神话当中,特别是在创世神话,认为最初上没有天,下没有地,创世英雄也就是创世神出现了以后,才把天造把地设。最后才逐渐形成天地通婚之说法,而天地通婚的起源在《吾查》中这样记载道:远古的时候,没有通婚俗,天上不嫁女,地上不娶媳,犹如没处嫁,就像娶不到媳妇,直到天上的更兹神,将姑娘嫁到彝家村,男女相好,地神去请媒,把婚事说成了,娶亲选礼品。如果礼品选不好或者礼轻了,怕姑娘不肯嫁,于是准备炼金打银,当作礼金,拿去屋内阁,姻缘既成,既定娶妻日,到了娶妻日,早早到山中,满上的男子,黑压压一片,看更兹神嫁女,看彝家娶媳,这里体现了最初神与人结合的现象,天人合一的观念。神人嫁女,嫁于彝家,从此天地通婚。这种习俗传至今天便是人们普遍意义上的婚姻,女大去嫁人,男大去娶媳,已成天地俗,光彩又体面,女嫁男娶的婚姻习俗便可追溯至此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