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八九十年代大行其道的思想潮流,以牟宗三为代表的港台新儒学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则是实现而非适应现代化,因应时代变化而实现自身的使命。返本开新是自其师熊十力而一脉相传的基本态度,在他这里则具体化为“开这个时代所需要的外王,亦即开新的外王,即是在政治上行王道,王道则以夏商周三代的王道为标准”。以传统的王道理想为本,以现实的民主政治为用,构成了牟宗三思考社会理想建构的出发点。
牟宗三在《政道与治道》提到,“政道是相应政权而言,治道是相应治权而言。中国在以前于治道,已进至最高的自觉境界,而政道则始终无办法。” 所谓治道上最高的自觉境界,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理想中的圣君贤相形态,自古至今已得到较为充分的发挥,但牟宗三仍旧称之为治道之主观形态。他将政道作为治道之客观形态,而治道由主观形态转变到客观形态,正是从理性之作用表现到理性之架构表现的转换。“政道是民主政体所以出现之本质的关键。故政道与民主政体之成立皆是理性之架构表现。”民主政体的实现就是政道所立之展现,也就是牟宗三在论述三代政教时的理想状态——“本天叙以定伦常,法天时以行政事”。“天叙”、“天时”表达的均是天理自然地运行生化,并依此而产生出礼乐文明的制度化建设,这同样也是对宋明理学“礼即理也”的继承性发挥。可以说,牟宗三在总结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基础上对于政道的创新性解读,构成了其社会理想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牟宗三论及治道的最高原则,“政治的最高原则是就个体而‘顺成’,是此精神所必然函着的政治上的如实如理的个体主义之极致”。这一方面是讲传统的德化治道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也是与现代民主政治之内容的意义相映照,从个体主义出发,而非绝对地唯个体,让个体能应顺其自性而各得其位。这是其民主政治之形式的意义所在,也是其良知坎陷说的目的所在。儒家内圣外王的理想“内圣与外王的关系是综合关系,不是分析关系。内圣必然函蕴着外王,这必然是综合的必然,非分析的必然。故只说外王之事必以内圣中之德为条件”。无论传统还是现代,儒家内圣之学与工夫都是外王事业所必须,外王事业必须依靠内圣之推致可成。惟这种综合的必然之关系,从来不是直接地现成地联结,而需要一个形式逻辑的证明。牟宗三又特创造出“良知坎陷说”,作为社会理想之所以能够实现的逻辑形式地说明。“‘诚心求知’这一行为却必然为道德理性所要求所意欲。既要求此行为,而若落下来真地去作此行为,则从‘主体活动之能’方面说,却必须转为‘观解理性’(理论理性),即由动态的成德之道德理性转为静态的成知识之观解理性。这一步转,我们可以说是道德理性之自我坎陷(自我否定)。经此坎陷,从动态转为静态,从无对转为有对,从践履上的直贯转为理解上的横列。”从传统的良知本体出发,道德理性本然地要求知识理性的获得,以对列的方式寻求民主政治之所本涵,进而能够在践履层面实现纵向的道德理性与横向的知识理性的合一。牟宗三由于其时代关切和价值意识,主要以返本开新的态度,探讨中国传统的道德理想主义所以能够与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社会理想之间的嫁接关系,而非巨细无遗地将社会理想之实然层面铺展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