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依托于数字农业农村的发展,随着数字农业发展程度深入,农村接受外界信息渠道增多,逐渐接触并学习新鲜事物,了解全国各地发生的新闻动态。过去,农户发展生产处于相对闭塞的市场环境,从种植生产到营销售卖的信息渠道不通畅;现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信息共享,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给农户带来的收入损失。此外,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给农户提供了对外交流的新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单个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出现并逐渐集聚,形成一个个“淘宝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反过来会促进数字农业农村继续发展,推进农村数字化水平提高。同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能够帮助贫困地区克服地理区位发展瓶颈,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当地发展水平,促进农户增收,消减贫困效应。
(一)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迅速
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据2020年1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总体水平为36.0%,县级农业农村信息化管理服务机构覆盖率为75.5%;全国有867个县(市、区)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全覆盖,占比为37.2%;国定贫困县的行政村电子商务站点覆盖率为69.4%。此外,根据2021年2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表》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3.09亿,占网民整体的31.3%;全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5.9%,较2020年3月提升9.7个百分点。从总体来看,县级农业生产数字化水平为23.8%,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较差、底子薄、弱质性特征明显,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淘宝村发展形成产业带动
2020年10月阿里研究院发布《1%的改变—2020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共发现5425个淘宝村,总量约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其网店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淘宝村交易规模比较集中,刚跨过交易额门槛的比重较大,从交易规模来看,淘宝村年交易额多集中在2000万以下,占淘宝村总数的40%,交易规模超过1亿元的达745个,占淘宝村总数的13%,这显示出了淘宝村发展的巨大潜能。此外,全国有80个淘宝村农产品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淘宝村通过电商销售农产品实现增收。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为当地提供大量就业岗位,促进农户收入水平提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机遇,形成了消贫减贫的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