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产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的产业,建设“交通强国”是新时代国家的重大发展战略。随着规模和体量的高速发展,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问题也日渐突出。2020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4.5万起,造成6.2万人死亡,25.9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3.8亿元,这与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的远大目标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低交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相继出台政策文件,如:《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交运规〔2019〕6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0〕1028号),明确对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含危货运输)、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进行考核。
广西交通运输厅响应国家政策,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19〕190号),限制广西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在上述文件及通知的指导下,各市厅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考核的有关工作,使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对道路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也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