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下,为提升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对于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场地设施,政府可就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来进行合理分配[5]。在分配过程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农村居民的数量以及现有资源作充分考虑。尽可能的满足农村居民的体育锻炼需求并且能使其积极地参与到体育锻炼中来,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更好的优化和完善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机制。
体育参与乡村振兴,还需要把农村体育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目前,大多农村体育健身设施相对城市普遍还比较滞后,如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农村居民提供健身活动场所,是关系到农民群众是否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关键。
在优化农村体育公共服务机制的同时还应增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确保农村居民能正确的参与到锻炼中并且能获得更专业的体育知识。政府应根据农村体育发展的数量,与当地的体育院校进行合作,招募教师、学生志愿者,专门组建一支社会体育指导人才队伍,到农村指导村民正确的锻炼、讲解体育知识,让村民对不同的体育设施有更全面系统的认识,从而提升锻炼效果。只有更多的专业指导人员到农村进行指导、引领,及时解答村民在锻炼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更好的提升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