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育人主体单一,未形成全员育人的合力
资助育人是提升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内涵的重要一环,更是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在现实的流程制度中,福建省M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大多由学生工作部(处)指导,遵照有关政策文件,依照“个人申请——班级或年级评议——学院公示——校级复核并公示——发放资助”的流程进行。在此流程中,辅导员、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成员、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其他教辅和教学人员较少则参与,相关学生在面临经济压力许或需要情感倾述时,天然地选择朝夕相处的辅导员或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作为谈话对象,在最小范围内吐露心声。在缺少渠道了解学生背景资料的情况下,专任教师难以加入到资助育人的氛围中,进而因材施教,将资助育人和日常教学相融合。长此以往,使得一些部门和高校教职工认为资助育人工作与自身无关,加之部分高校对资助育人的内在价值认识不足,开展资助育人活动的频率较低,质量较差,导致育人主体单一,难以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格局。
(二)育人方式单一,思想政治教育方式零散
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高校资助工作也必然要服务于立德树人。部分高校习惯于采取“物质供给”的方式开展开展资助工作,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各项奖补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方面。随着我国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和财政资金的持续性投入,高校在为绝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了上学难问题的同时未能找到依托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导致一些受资助学生自立自强、诚信感恩的意识仍未养成,在面临失败和压力时表现出无所适从,部分高校在开展资助育人的过程中采取说教的方式,缺乏实践情景和社会热点的支撑使得教育过程空洞、枯燥,学生接受度不高。这体现了资助工作仅停留在解决浅层次的实际问题,忽视了资助工作对人的塑造和教育[1]。对资助工作而言,其意义不在于无休止地输血供养,最终的落脚点应该是点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斗志,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在脱离政府、社会和学校的资助帮扶后能够独立行走。
高校应该反思思想政治教育零散的问题,扶贫更要扶志,要始终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根本出路作为工作的核心,把重心放在人才培养这一目标上,落实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三)工作成效单薄,部分受助学生价值观错位
福建省M高校的资助资金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从学生学费中提取的专项资金,由省、市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以及社会捐助,每年总金额超过千万元。由此可见,无论是国家、学校、还是社会都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并为此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量的无偿资助。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生存需要、安全需要、归属需要、认同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显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存需要在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的“三不愁”制度下基本得到满足,并逐渐向更高层次的需求发展。绝大多数受资助学生在收获帮助的同时心存感激,励志回报社会,但随着“现实主义”和“消费主义”的兴起,一些尚未完全接触社会的大学生在影视作品、自媒体乃至身边同学的影响下逐渐追求体面的消费,甚至渴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及消遣,淡化了感恩意识,选择以“等、靠、要”的方式维持生活,出现骗取奖补资金的行为,将各项资助金视为理所应当。一旦学校停止对此类同学的资助,在失去经济来源后,所谓的“不安全感”又再度出现,进而通过恶意投诉、捏造事实等行为干扰正常的资助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