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教融合的概念
据文献资料显示,关于“产教”的概念,教育界使用过多种表述方法:如“校企合作”、“产学合作”、“产学研合作”和“产教结合”等。2013年,在教育部文件中出现了“产教融合”一词,甚至出现了“产教融合”与“产学合作”同时使用的现象。用词的变化反映了对“产学研结合”认知上的进步。“产教融合”表明在合作主体上,企业、产业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定位上不再处于配合和支持地位,而应该和院校地位、责任平等的关系;在合作层次方面,产业或企业与教育的合作将不仅仅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合作,将由此延伸到产业的整个价值链,是两类具有高度互补性资源之间的全要素、全方位的集成整合和一体化合作,是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在操作层面,产业或企业与教育的融合不再是单一的订单式或委培式,而是校中企和企中校,校企融通的理实一体化,招工即招生,招生即招工的操作模式。是一种借鉴但又超越德国“双元制”(学校和企业)教育的职业教育模式。
(二)产教融合的动因
1、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受体制和机制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未能完全适应,“两张皮”问题仍然存在。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当前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要求,对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扩大就业创业、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2、教育功能的要求
教育功能指的是教育对整个社会系统的维持和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顾明远) 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和社会功能(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迫切需要与生产实践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