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矛盾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建设水平取得了高速发展,2010年中国更是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随之提高,如对更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渴望有更清新的空气、更干净的水源、更优美的环境等等,但现实情况却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符。
经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光鲜亮丽GDP是靠着牺牲环境、绿水青山为代价换来的。空气质量、水源、土壤等一系列的问题成为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因素,也成为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主要因素。雾霾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最大的痛点,而汽车尾气、工业废气、各种化石燃料燃烧所产生的气体等都是雾霾天气的“元凶”,截止2019底,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突破2亿辆,而新能源汽车的占比仅1.46%,这意味着2亿多个移动的污染源、意味着仍有大量的汽车尾气被排放到大气中,雾霾天气仍然严重;淡水资源受到污染,水质下降,各类污水未经处理违规排放,导致地表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特别是在一些重工业地区,发生在云南省瑞丽江水变“血水”的污染事件就是由于造纸企业违法排放污水所致;此外垃圾随意填埋导致土壤污染,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导致的耕地质量下降,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破坏而导致的土地沙化和荒漠化等问题仍然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并非一日之功,要使生态环境恢复还人民群众一片绿水青山,需要经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恢复期,这就造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缓慢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不相符,使得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存在着矛盾。
(二)部分参与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欠缺
生态文明建设能否取得进展,与参与主体的环保行为意识成正比。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各个主体的参与,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但是要实现全社会生态利益,一些参与主体的物质利益或其他利益必将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树立起生态文明建设意识成为制约个人行为的一种隐形机制,需要全社会成员树立起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意识。但就目前来看,仍然存在着部分参与主体的生态意识淡薄现象,这必将会影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部分社会成员的生态意识淡薄,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意识不足。部分社会成员只享受生态带来的红利而不能在日常生活中履行相应的义务,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政府的一家之责,此外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生态意识更是缺乏,金钱至上风气蔓延,当地群众只顾及眼前利益,全然不顾对自然资源肆意开采破坏后产生的严重后果,如黑龙江尚志帽儿山毁林种参就是典型的反面案例,一些当地人看中了种植人参几年内就可获得上千万元的经济利益,不惜毁掉多达2700多亩林地来种植人参,令人触目惊心!但是再多的人参、再多的金钱也弥补不了牺牲环境所带来的恶果;对于企业而言,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没有渗透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缺乏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生态道德,为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部分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钻法律空子、违规排污手段隐秘的现象层出不穷,2020年4月湖州市环境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水洗加工厂为逃避监管、私设暗管对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进行排放;部分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仍以GDP 作为其政绩的评判标准,为获得短期的财政收入而放任高污染的企业继续生产、更有甚者为获得更高的收益违规挪用国家生态补偿资金用于其他收益更高的项目等不负责任的行为,今年上半年发生的甘肃阳关林场防护林被毁案,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当地政府重经营而轻保护违规先后将上千亩林地承包给企业,部分政府这种重利轻义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质量,更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