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视统筹推进金融科技管理工作。金融科技不仅是科技的应用,更重要的是以科技思维、科技手段革新业务发展模式,最终形成金融创新。因此,不等同于信息科技部门,金融科技统筹部门职能应定位于制定金融科技领域战略规划布局和相关规则制度,构建创新业务试验和孵化机制,打造能够体现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
二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数字创新活动。政府是各产业运行的重要服务主体,建设超越供应链的产业平台体系将有助商业银行获得产业金融优势。一方面,商业银行应主动服务“数字雄安”社会发展建设,紧抓雄安新区建设发展的重大机遇,成立“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新触点,前期从住房租赁、社保养老、居民理财、医疗、电子票务等民生政务场景切入,积极服务雄安新区数字城市建设,后期以转移到雄安的企事业、机构、高校等单位和员工为突破口,借势高端高新产业、金融体系共同发展。另一方面,力争参与到央行数字货币早期研发测试中,以争成为数字人民币(e-CNY)的核心运营机构,助力建设数字钱包生态平台、打造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
三是以“平台银行”为方法论优化金融科技战略。在银行 4.0 时代,平台化运营将成为必然趋势,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战略规划应随之优化。首先以实现“平台银行”转型为愿景目标,提高科技投入占营收比例,同时突出技术布局的前瞻性,重视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的聚合运用;其次,在中后台管理方面对业务系统进行再造,形成前中后台一体化的集约化运营服务体系;最后,优化科技子公司股权架构,探讨引进龙头科技企业等战略投资者,以借助其强大科技能力打造科技金融服务生态圈。
四是通过金融科技助力绿色金融发展。碳中和的提出使得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扩大,为服务“双碳”目标、促进企业生产方式和居民消费行为低碳转型,助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持续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商业银行可从帮助企业优化绿色资源配置出发:通过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整合企业绿色信息数据,打通信息流和资金流,一方面形成企业气候信用画像,前瞻预测其碳排放变化趋势、绿色金融需求等,以智能匹配金融产品,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在数据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解决相关企业互信、融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