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小彦曾说:“毕竟,艺术家是这样一种人,他向人们固有的关于体验的观念挑战,或者向人们提供关于体验的其他信息,并对体验作出其他解释。”苍鑫正是如此,他的行为艺术体现了当代艺术的精神,一种由杜尚引发的革命精神。只是,苍鑫的革命从自己的肉身开始。他通过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地笃行,以行为艺术净化了自己。因为他革了肉身的命,所以他获得了精神的灵。苍鑫通过自己的思考将艺术与宗教元素结合,让两者互融共生,而不是肤浅的拼凑。他从萨满文化中捕获灵感,以多个宗教的语义符号的集合来完成现场布设,应用“巫术”原理并建构“巫师”身份完成行为表述。
所以,观看苍鑫的行为艺术的观众常常向他问出同样的问题:“您是一个宗教信徒吗?”他的回答往往是“我尊重一切宗教,但并不是一个信徒。”那么,这样一类以人神关系为主题关怀而创作的行为艺术,既然艺术家本人不是宗教信徒,艺术作品也非宗教艺术,我们又该如何称呼它呢?或许,灵性艺术可作为答案。“灵性艺术”是查常平提出的概念,他认为“灵性艺术,以人神关系或神人关系为发生场域,是人作为灵性生命体的生命情感的象征性形式。当人作为灵性生命体存在的时候,他将与一位超越于自身又内在于自身的存在者发生关系。这区别于他作为精神生命体的存在,一种以人人关系为发生场域的存在。”而且,“中国当代的灵性艺术,可以区分为两种:一种以人神关系为主题关怀,一种以神人关系为主题关怀。”苍鑫的行为艺术无疑属于以人神关系为主题关怀的灵性艺术。
苍鑫的灵性行为艺术,实际上在表达他表达不了的东西。这种勉强而行的灵性行为艺术是有限的:艺术家的表达受限,他无法完全展现自身的感受与观念;观众的理解受限,他们无法彻底领悟艺术家的感受与观念。因此,不难理解其自然有所缺憾:苍鑫的灵性行为艺术表意是模糊的。这意味着,苍鑫表达的是一种灵性的可能性,不是一种清晰的描绘和确定的对象。进一步探寻“模糊”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混现代的中国现实给艺术带来了不良影响。前现代性、现代性、后现代性、另现代性的混合,促使人所生活的语言、时间、自然、自我、社会、文化、灵性七个方面生出种种乱象。寄居于世界中的人作为关系性的存在,也失去了准确定位。苍鑫的艺术是对当下生存状态真实感受的行为表达,自然也显得模糊不清。其次,苍鑫的灵感溯源于萨满文化,但萨满本身就是矛盾的产物。萨满教研究者满都尔图认为:“在萨满教中,萨满是古代社会中作为现实世界和超自然的世界之间的交往者,人和神之间的‘中介人’而出现的。人们信仰万物皆有‘神灵’,崇拜它,供祭它,但又看不见这个非物质的神灵,不能与之直接交往。萨满就是这种矛盾的产物。”关于如何显明可见世界背后之不可见世界的问题,苍鑫也无法圆满地交出答卷。最后,苍鑫立基于人神关系的灵性行为表达本就是一种“远观”态度。艺术家本人的灵性需求并没有以具体的宗教皈信为满足,他也拒绝持守单一的宗教经义为思想主线,而是选择了万物有灵的世界观,用“巫术”这一非宗教独享的技术尝试表达自己的感受。因此,即使他在灵性上能模糊感应到终极实在,在艺术上能具有冲击力的表达出他的感觉,但他不明白那是什么。毕竟,他没有在神人关系上获得真正的“启示”。碍于人的有限性,他与终极实在始终有所隔膜。综上所述,中国现实的“混现代”特性、“萨满”本身的矛盾性以及人神关系的远观态度,造成了苍鑫灵性行为表达的“模糊”。由此出发,我们不难理解“他(苍鑫)所敞现的灵性,是基于人神关系而非神人关系的灵性,属于人的一种精神性的变异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