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民本”思想之优在于有重“民”取向
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中,对君民关系的理想预设大多追求君民关系的和谐有序。但是,现实中的君王,因为一些客观或主观的因素,常有忽视“民”的力量情形发生,更有轻视“民”参与政治的可能性与可行性的情形存在。当民众没有参与统治决策的权利与途径的机会时,就很容易造成权力的异化,也容易激起民众对王权的不满。为了避免这种矛盾冲突,大多君王重视“民”在自己所统治的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提出了政在民心、民贵君轻、惠民利民、尚贤安民等缓和君民关系的措施。
从历史经验中可以得出,只有敬重百姓,亲近百姓,王朝才稳固。否则,王朝就有被百姓颠覆的可能性。商朝的开国之君商汤,在吸取夏王朝灭亡的原因时,他看到了“民”的重要性,特别强调“民”的重大作用和影响,所以,在依据夏训而制定的商朝治国理念中“重民”思想倾向已经明显地表现出来。商汤指出导致夏朝最终灭亡的原因就是夏桀施暴于民,此乃夏王朝覆灭的根本性原因。统治者认为“天意”是黎明百姓善良意愿的体现,天子是天意的人格化身。因此,作为天子,最重要的事就是养民、安民,使“民”能吃饱穿暖,生活安定。这样,“王”的统治才能持久。因此,先秦时期特别强调统治者要“敬德保民”。唯独如此,百姓才可以在“德化天子”的身上看见生活的希望,才会拥护“德化天子”的统治,并希望上天护佑德化天子的统治持久存在,自身也可以在德化天子的庇护下获得更多的泽惠。“天子”为了维持统治的持续性,需要修“六府”、行“三事”。在百姓看来,修“六府”、行“三事”是养民之善政。如果天子真正做到了“六府”、“三事”,整个王朝自上而下井然有序,黎民百姓便会“九叙惟歌”。这样一来,不仅实现了扩大“财富”(古代社会,“民”也是作为统治者的财富形式而存在的)的需要,而且也完成了稳固统治的目标。
顺天敬民是权力长久的基石,诸侯天子要“以德配位”,敬民爱民。《史记》记载,诸侯相互侵犯,战乱给百姓生活带来不堪,轩辕黄帝在神农氏不能出征的情况下攻伐无道,顺从天意,为民劳心劳力,得民心,在其身前死后影响了三百多年。“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如果君子居于至高的位置,他就会为民着想,养育民众,而不是剥削民众,所以民众愿意敬仰这样的君王;倘若小人居于至高位置,他会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去剥夺民众的利益,这样的小人终究是不可以为君的。《周易•象》言:“‘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荀子也讲过类似的话,君王就像行使在万民之水之上的一叶扁舟,舟是靠水扶着的,如果水起巨浪,那么此时的舟是最危险的。如果君王时刻有这样的危机意识,那么君民关系至少不会恶化。这些传统思想都体现了“民”在整个国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对君民关系非常有意义的认识。如果君王能够做到“顺民”、“利民”、“惠民”,国家就能稳定。反之,就有可能丢失王权。因此,为了确保王权的稳定性,君王就应该减轻赋税之剥夺,减轻剥削与压迫。虽然这样会使君之财库收入有所减少,但君王若能以谦卑之态来听取民众意见,樾荫民众,君王的财物不仅不会减少,而且会有所增殖的。一个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石是黎民百姓,只有此基石坚固,国家才可以长治久安。统治者要想巩固统治,就应该对“民”和“生命”持有敬重爱护的态度。《管子•牧民》中讲:“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二)传统“民本”论忽视“民”之主体性价值和“权利”
“本”在中国传统的“民本”理念中,在根本上是指向封建帝王统治的“本”,工具性伦理取向有余,而民众的“主体性”政治伦理取向不足,传统“民本”之“本”,为的是保持等级统治秩序的稳定性。传统“重民”目的在于实现等级“统治”的持久和稳定,并没有从根本上去关注个体人或底层民众的权利欲求,“重民”伦理的本质倾向于工具性的价值追求,忽视个体主体性的存在价值。因此,在这种工具性伦理价值的框架中,个体的权利和尊严是不会得到本质性的保护与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