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少年自杀、伤人现象的发生
自杀是指个体通过某种手段使自己的生命得到终结的行为,而伤人则是指由于个体的行为而使他人生命受到伤害或结束的行为。近年来,出现在新闻媒体中的关于青少年自杀、伤人的报道越来越多。各大学校几乎每一年都会有青少年选择自杀,而自杀的方式有跳楼、割腕、喝药、上吊等等。在每年的自杀事件中,总会有人自杀成功,留下自己的亲人悲痛欲绝,但同时自杀未遂的人数也不少。而在选择自杀的原因中,占比最大的是学业压力,其次是由感情因素所导致的自杀,再次是人际关系、经济关系和就业压力等方面的原因。自杀成为个体摆脱挫折、消除压力的主要方式。
(二)生命无意义观念的出现
由于在初高中时期,日复一日的学习以及时刻处于父母和老师的监督之下,会使学生对这样充满约束和监管的生活产生厌烦感。因此进入大学校园之后,青少年活安排灵活、且课程的设置也存在较大的弹性的特点,便会给学生明显的“自由”的感觉。学生摆脱了初高中充满压力和紧迫感的生活,在这“自由”的环境中任意遨游,甚至难以自拔。沉迷在自己感兴趣的某一方面,对学习和其他的课余活动都提不起兴趣的学生,到最后便会发现自己学习不行、人际关系也不行,而且在纷至沓来的学业压力、人际交往压力和就业压力中,找不到自己生命的方向和意义。
在多重压力的打击下,部分青少年缺乏足够的抵抗挫折的能力,没有直面问题并解决困难的勇气,在挫折下自暴自弃、消极颓废,甚至走上伤害自我或他人的生命的道路。而这都体现了青少年对生命的认识不足和生命意识的缺失,也反映了对青少年生命教育的刻不容缓。
(三)对生命的漠视、否定
对生命的漠视和否定是缺乏正确认识和理解生命的表现,人世间所有的生命都是宝贵的、独特的,不管是路边的一棵小草还是地上的一只蚂蚁,都在以它的方式展现生命的美好。但现实生活中,以虐待小动物来获取快感的事件频频发生。在一个“遇到他人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是否愿意主动伸出援手”的调查中,数据显示只有32.2%的人会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绝大部分人表示会犹豫,甚至还有3.39%的人认为不想理会,怕是陷阱。这虽然体现了在别人遇到危险时有心想帮,但更多的还是将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的想法,虽然无可厚非,可也暴露了对于他人的生命我们是否也能真正做到珍惜和爱护,真正做到敬畏生命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