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语言要素
语言要素是翻译评析的首要问题。译作语言应当顺畅自然、充满生命力与感染力,而不仅是单单强调翻译的准确性。译作语言需要注重文学性与个性表达之间的平衡统一。《老洛伯》在语言上不同于其他文学性强的诗歌,鲁宵昳(2017)认为《老洛伯》采用村妇的口吻,用平直的语言进行叙事,有较为明显的风格特征。如果用文言文进行翻译,将与原作意境相悖,甚至可能将一名为生计所困的寻常妇人刻画出一种“养在深闺无人识”的文艺之感。而原诗所用的苏格兰方言正与胡适大力提倡的白话文在文体风格上不谋而合,如第一节:
原作:The waes o’ my heart fa’ in showers frae my e’e,
While my gudeman lies sound by me.
译作;我的好人儿早在我身边睡了,
我的心头冤苦,都迸作泪如雨下。
开篇胡适便将女主的第一人称译为了“我”,而不是文言文中常用的“吾”,并且“我”字贯穿全文,这也体现了文言文开始逐渐向白话文转变。此外,胡适将女主的丈夫译为了“好人儿”,符合村妇的口吻身份,更加通俗易懂,即使对诗歌不熟悉的读者理解这种生活化的语言。
再比如第五节:
原作:My heart it said nay; I look’d for Jamie back;
But the wind it blew high, and the ship it was a wrack;
His ship it was a wrack. Why didna Jamie dee?
Or why do I live to cry, Wae’s me!
译作:我那时回绝了他,我只望吉梅回来讨我。
又谁知海里起了大风波,
人都说我的吉梅他翻船死了!
只抛下我这苦命的人儿一个!
第五节诗第一行中,原作仅为“I look’d for Jamie back”,即“我盼望着吉梅归来”,但如果这样翻译,不仅不够口语话,也不足以体现女主热切盼待心上人平安归来的心情。女主与吉梅有婚约在先,吉梅走后女主自然期盼他可以早日回来履行婚约,因此胡适在这句话最后面还增译了“讨我”这一层意思,与后文人都说吉梅翻船死了对比之下,更令人惋惜。此外,中国传统文化中,十分避讳“死”这个字,在提到“死”的相关概念时,人们多用“逝世”,“丧生”,“故去”等委婉语代替,但设想一名乡村女子得知自己爱人的死讯后,在极度震惊悲痛中如何能采用文绉绉的表达来开解自己,也唯有“死”这个字最能直击女主心中的痛,同时向读者传递这种美梦破灭的凄苦感。
2.思想倾向
文学作品都是带有情感倾向的,而译者自然也对原作有自己的理解,从而选择加重或减轻这种倾向,但只要总体基调与原作相符合,对情感做适当的加减法更能触动人心。首先,《老洛伯》原诗就是一首充满悲伤底色的作品,胡适更是将这首诗奉为“世界情诗之最哀者”[8]。所以他在翻译时也做了一些处理。如第三节中:
原作:And auld Robin Gray came a-courtin’ me.
译作:那时老洛伯便来巴结我,要我嫁他。
原作中“courting”的意思是“追求”,而胡适将其译为“巴结”,一方面体现了女主面对老洛伯追求的不耐烦与反感,又将老洛伯描写成了一个乘人之危,死缠烂打的小人形象,为下文女主在婚姻中的不幸福做了铺垫,悲剧意味更加浓厚。但根据原作前后文,一开始女主称老洛伯为好人儿,在女主家有难时也不断帮衬,以及婚后也很善待女主可以看出,老洛伯并非贪图美色的无耻之人,而是真心相待女主,希望与她共同建立家庭。胡适的译作中,着重描写了女主面对老洛伯追求的纠结无助,淡化了老洛伯对女主的赤诚之情,使得最后吉梅终于归家,女主却碍于身份,有情人难成眷属的结局更令人唏嘘,凸显了悲剧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