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规范管理制度,建立跨区域产业联合社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经营体制正在重构。由于农业经营收益是小农户的主要经济来源,为了提高其经营收益,需要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重点要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业合作社、开展产供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服务。此外,还应认识到,无论是合作社主导开展的产业融合,还是农民自身、龙头企业主导开展的产业融合,合作社都可依托其独特的组织优势,发挥其在提高农民谈判地位、降低交易费用、扩大产业规模等方面功能作用,在实现产业融合的同时给农民带来更多增值获益。因此,尽管各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热度空前高涨,但发展农业合作社重要意义仍不亚于从前。尤其是在组建农业合作社之际,要注意推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及制度化建设,规范其运行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使得合作社真正成为“替农民着想,为农民服务”的有效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示范合作社认定标准和扶持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加大对示范社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同一产业的农业合作社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形成跨区域产业联合社,通过集团化的管理运作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
2发挥合作优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针对农业合作社面临资金短缺这一问题。因为现行制度下只有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组织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才能够向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因此,必须在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同时,发挥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优势,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首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如财税、金融、人才等手段),积极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使其有能力(或条件)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中发挥主导性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相互入股、或者领办创办农业合作社,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资源的对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融合问题。其次,要充分发挥地方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引导其在农产品加工、运销流通、电子商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优势特长,并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带动农村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的发展普及。最后,还要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有效对接,畅通融资渠道,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
3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宁夏要以“一特三高”为目标,在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补短板上作文章。调结构。就是要调整优化农业的产品结构、生产结构和区域结构。宁夏土地资源有限,应合理开发更多农业资源,为消费者提供特色鲜明、优质多样的农产品。不断提高宁夏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宁夏农产品的对外知名度。要适应城乡居民食品消费结构整体升级的现实需求,大力推进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提高消费者对宁夏农产品的信任度。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善于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与农业休闲旅游等业态相结合,培育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为让农民获得更多收益,要理顺经营机制,让农民能够直接参与到新业态相关的产业链条中。要着力降低农业在生产、流通、营销等环节的成本,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以及专业化、现代化的服务,实现节本增效。要持续改善农业的基础设施,加强农业资源的保护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