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茨认为,“电影不是通讯工具,而是表达工具,即一种表意系统”。影片中这十二个人构成的不同群体传达和反映了中国社会面临的阶级固化问题。导演通过运用意识形态与符号意象来塑造人物形象,赋予每一个行动元符号化的功能,避免了出现人物扁平化的问题。同时,由于每个群体都有自己明显的特征,所以就造成了不同行动元之间的二元对立。这时,“权力/主体的二元性取代了命运的主题;欲望或/法律欲望取代了爱;主体/客体或菲勒斯/匮乏取代了个体,象征的运用取代了艺术,自然/文化或阶级斗争取代了社会。
列斐伏尔认为,“社会是由空间构建的,空间为阶级形塑。所以,空间是有层级的,而所有的空间都可以统摄到一个框架里,这个框架就是社会空间”。《十二公民》中的十二位陪审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职业、贫富程度、性格、文化程度、社会地位各不相同,在这个社会空间里,他们被有意分成了三个阶层:占有大量财富以及丰富资源的房地产商为上层社会人士,数学教授、北京包租公、医生、检察官、学校助教为中层社会人士,出租车司机、小卖部老板、保安、蒙冤入狱的青年、保险销售员、经历过历史创伤的老人为草根阶层。十二个人的这场大戏可以看作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映射。
在《十二公民》中,观众通过对人物的分析,以人物身份为能指从而表现当下中国社会现象为所指,自行解码来深入每个典型人物背后所隐含的社会冲突。首先是四号陪审员,一个文质彬彬的房地产商。他是出于“理性的证据被推翻”做出无罪判决与出于“缺乏足够的怀疑精神”做出有罪判决。在影片所处的这个“社会空间”中,四号陪审员和嫌疑人富二代都处于同一个阶层,所以当其他人在质疑他真实身份其实是“包养”女学生的“干爹”,而不是“家长”时,他非常愤怒地解释自己是奔着结婚去的。因为四号拥有大量财富就成为了其他陪审员仇富的对象,并且由于自身对于“富二代”的刻板印象,所以其他人一开始都是主张“富二代”有罪。四号陪审员在面对其他人的仇富心理时是力排众议、据理力争的。他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辩护,同时也是对于这种刻板印象的控诉和反驳,某种意义上,他也成为了嫌疑人的发声者、仇富的抨击者。其次是八号陪审员,一位身穿西装、充满正义的检察官。他是十二个人中唯一一个从头到尾都坚持认为“富二代”无罪的陪审员。影片中,他全程都在引导和启发所有人对现有的证据进行合理的论证,不带有任何偏见的判断,谨慎小心的证明“富二代”无罪。八号陪审员的正确引导影响着其他人对于“富二代”刻板印象下的正义判断,而八号正义的引领者的人物设定则是符合中国主旋律意识形态的需求的。根据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意识形态是人天生自带的,不能被人完全意识到并完全掌握。影片中当八号检察官与三号出租车司机在用匕首模拟作案手法的片段时,当两人在激烈对峙时,八号镇定自若的配合着,而当三号用匕首刺向他的瞬间,他产生了本能的害怕反应。电影在细节上使用意识形态方法来塑造人物形象,可以让人物变得更加立体和饱满。检察官这个本能的害怕细节使“正义的化身”多了几分真实性,如果没有这个细节,则会使观众与角色之间产生间离效果。十二个人中最特殊的是五号陪审员,一个曾经被冤枉入狱的纹身男人。因为被误判,他经历过残酷的监狱生活,清楚被冤入狱的后果,了解被人歧视的感觉,所以他明白作为一个受害者那种百口莫辩的无力与无奈。影片的转折点也从他投出“无罪”开始。他身上所承载的是“痛苦岁月的感同身受的怜悯”做出无罪判决与“对过去不堪生活的抛弃”做出有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