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与中国文化的关系可谓是源远流长。《汉书》里记载:“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从国家庆典、祭祀敬神到婚丧喜忧、宴饮生活,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酒已经渗透到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与士人的精神展现产生密切的联系。诗与酒从《诗经》起就结下了不解之缘。《诗经》中的饮酒诗大多是客观记叙饮宴场面,或用以讽谏、宣扬礼乐道德,并没有描写饮宴者的心态、个性,具有浓厚的礼乐内涵。西周以降,酒礼成为维持统治的武器,《尚书·酒诰》中记载:“‘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文王认为饮酒会使得百姓“大乱丧德”,会导致国家灭亡,便以《酒诰》来告诫群臣不能沉湎于酒。这种观念影响到后来儒家的饮酒观,春秋时期,孔子倡导“饮酒以礼”,以“礼”为核心来论酒,他提出“唯酒无量,不及乱”,孔子不反对饮酒,但是反对纵酒过度,重视酒德、酒礼,从道德层面约束人们的饮酒行为。随着儒家思想逐渐占据统治地位,酒文化中“礼”的色彩越发浓重。相应地,在先秦及两汉的诗歌中,“酒”大部分还是为祭祀、宴会所用,并没有真正与诗人的生命发生关联。
与孔子“饮酒以礼”的饮酒观不同,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提出“饮酒以乐”的饮酒观,并与“真”发生联系。《庄子·渔父》云:“孔子愀然曰:‘请问何谓真?’客曰:‘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悲无声而哀,真怒未发而威,真亲未笑而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其用于人理也,事亲则慈孝,事君则忠贞,饮酒则欢乐,处丧则悲哀。忠贞以功为主,饮酒以乐为主,处丧以哀为主,事亲以适为主。功成之美,无一其迹矣。事亲以适,不论所以矣;饮酒以乐,不选其具矣;处丧以哀,无问其礼矣。礼者,世俗之所为也;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不拘于俗。愚者反此。不能法天而恤于人,不知贵真,禄禄而受变于俗,故不足。惜哉,子之蚤湛于人伪而晚闻大道也!’”
庄子论述“真”的重要性,并提出“法天贵真”的思想。在庄子看来,“真”是得自天然的本性,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意才是“真”, “真”不拘于世俗礼制,而是受于“天”,而世俗礼制规范下的行为显得矫揉造作,远离“真”的本质。反之,只有发乎自然真情的忠贞慈孝才是精诚,即内外一致的真诚状态。所以就饮酒而言,庄子倡导“饮酒则欢乐”、“饮酒以乐为主”、“饮酒以乐,不选其具”, 主张饮酒无需刻意选酒具,不应被世俗的礼节所束缚,而是应当任生命真情流露,顺应内心的真实感受。在庄子这里,饮酒从内心之真出发,超越功利,超越礼制束缚,以其独特的方式让人获得精神上纯粹真诚的快乐,彰显生命真性。庄子“饮酒以乐”的饮酒观深刻影响到后世被世俗名利所累的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