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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因素
 
更新日期:2022-09-01   来源:   浏览次数:58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习总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发高校的创新活力,挖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潜能,对创

 
 习总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激发高校的创新活力,挖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潜能,对创新型国家建设有重要意义。分析目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高校的科研供给与市场需求有脱节。其成因主要是高校科研考核和评价机制有待完善,“破四唯”之路漫长而艰难。长期以来高校的科研考评和职称评定多以高级别项目获批、高水平成果发表和高级别的科研获奖为评价和考核导向,很少关注科技成果转化。同时由于高校的准公益性特征,高校的科研活动鲜与市场和经济效益挂钩,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研发活动主要围绕上级管理部门的学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硕士点博士点申报核心指标、职称评价标准等展开,导致高校很多科研成果不能对标国家和社会需求,不能解决现实问题,不具备转化条件,也就难以实现转化。另一方面,很多高校科技成果的原创性不足,专利技术水平不高,大多成为“死专利”趴在档案馆里,即便转化出去,转化价值也很低。
2. 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需要进一步细化落实。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若干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利好政策,着重从源头上激励科研人员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科研人员切实享受到转化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政策利益。但一方面很多政策缺乏更细致更深入的实施细则和规范指导,不利于实际落地和操作;另一方面,基于传统思维的禁锢和对文件政策的理解不透,或多或少存在观望和犹疑态度,导致政策执行上的不力和不到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3.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设立不足,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统计指出:“2018年,在3200家高校院所中,共有688家单位(21.5%)设立了技术转移机构,其中只有307家单位认为技术转移机构在成果转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高校与科研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职能主要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承担,缺乏专业的转化人才和管理机构,市场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专业性严重不足,极大阻滞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施。
4.高质量多层次的技术成果中介市场发育不成熟。目前技术成果中介市场鱼龙混杂,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规模有限、功能单一。中介服务市场难以形成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不利于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不利于市场机制建立,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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