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普及教育的组织与开展越来越成为我国各高校重点关注的内容,教育教学方式从原来的单一性逐渐走向多元化,活动类型也从原来的典型性逐渐变换为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多样化、个性化。笔者将从目前高校舞蹈普及教育的主要形式及效果为切入点,就高校舞蹈普及教育开展的两大窗口进行总结梳理。
(一)窗口一:学生团体组织
学生团体组织是学生在高校校园中参与度、活跃度最高的团体组织,它既能够成为学生们日常交流学习的重要场所,又能够承接一定的校内外实践活动,是高校舞蹈普及教育组织开展的重要窗口。学生团体组织经历了从最开始十几人的兴趣小组,到在专职教师教育教学下成立特长生舞蹈队伍,引领学校舞蹈普及教育不断深入,再随着时代发展回归到普及式的、大众化的非特长生舞蹈团。通过不断变革,我国各高校已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校-院-学生自发”三级学生团体组织体系,各自展开着不同级别的舞蹈普及教育教学任务,并在国家、学校相关政策的支持下逐步发展壮大。
校级舞蹈艺术团,属于“校级学生团体组织”,多数由高校直接创办并提供支持,由校团委统一管理。随着艺术类特长生招生上的改革,校级舞蹈艺术团成员由原来的艺术特长生为主逐渐转变为由艺术特长生和有一定舞蹈基础和发展空间的舞蹈爱好者构成。由于校级舞蹈艺术团代表了学校艺术发展的整体水平,往往成员经过了严格的层级选拔。校级舞蹈艺术团主要肩负着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比赛、汇演以及文化交流等职责,同时,也是高校舞蹈普及教育中学习与普及的核心。作为学习核心,一是在节目编排过程中通过与专业编导的学习了解舞蹈内容和艺术文化,提升自身的艺术内涵;二是可以站在更高的国内外舞台汲取不同国家、地区高校学生舞蹈艺术精髓,通过对比与吸纳融入到高校和自身艺术发展中去。作为普及核心,一方面通过校内各类比赛和演出活动,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现舞蹈艺术文化,学生与学生间的互动会更加深入,普及效果也更加明显;另一方面就自身成为舞蹈普及名片,成为宿舍、班级、年级、学院舞蹈普及的标杆和榜样,是其他学生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学院舞蹈艺术团,属于“院级学生团体组织”,是随着校园舞蹈普及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多数由学院创办并提供支持。随着高校各类舞蹈演出和比赛的组织开展,各学院也开始着重培养自己的舞蹈团,代表学院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因此,院级舞蹈团逐渐在校园中崭露头角,成为高校舞蹈普及教育的中坚力量。学院舞蹈艺术团是由各个学院中对于舞蹈有一定兴趣的爱好者组成,相比于校级舞蹈艺术团来说,不会有特别严格的选拔。日常训练主要由散落在各个学院中的校级舞蹈艺术团成员负责,在参加比赛前也会聘请专业编导进行剧目的编排和学习。对比校级舞蹈艺术团,学院舞蹈艺术团能够为更多热爱舞蹈的普通生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也能够为更多对舞蹈好奇的普通生提供一个接触舞蹈、了解舞蹈的机会。学院舞蹈艺术团可以更好地促进高校舞蹈普及真正面向人人。但在实际调查中,由于人、财、物等保障限制,各高校并不是能够做到将所有学院都已建立起属于自己学院的舞蹈艺术团,这是未来高校舞蹈普及教育需要大力支持和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