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E理念进课堂首先要有成果导向的课程教学设计,从教学目标到课堂内容都要服务于学习成果、学生能力。以“岗位能力”与“学习成果”作为设计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重新设计经济法课程,依据岗位能力需求,将经济法理论知识转为实践应用成果,以成果为导向反推课程内容、教学目标的设计。
(一)教学目标重设
课程以成果导向理念为指导,建立以岗位能力需求为导向,以培养符合新时期创新式应用型高技能人才为改革目标。教学目标的设定不止于“知”,且延伸至“行”。在新时代背景下,课程的总体目标将学生培养成为“专业技能掌握者”、“价值理性追求者”、“美好生活建设者”,重点训练学生风险辨识能力、思辨决策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根据外部需求(包括国家、社会、行业、产业、职场需求,学生家长及校友的期望等)和内部需求(学生发展及员工期望等),确定学生在毕业后的初次就业岗位及目标岗位所需要的职业能力及综合素养。根据岗位及能力要求与毕业标准指标点提炼出经济法课程支撑相关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作为课程目标。
课程根据岗位需求及毕业指标点对知识、能力、素养、价值四个维度进行改革,课程思政分模块、分创业与就业者角色植入到企业生命线中。
(1)知识目标:掌握与会计工作相关的各类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各类型企业设立、组织、终止有关法律关系;企业雇佣、运营有关的合同管理;
(2)能力目标:能申请登记各种市场主体设立程序;能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与其他关联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建立良好关联关系;能解决企业、职工之间劳动纠纷;能草拟简单的经济合同,审查合同,把握法律风险,能解决简单的合同纠纷。
(3)素养目标: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培养学生的严密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积极自主探索学习和团结协助精神; 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
(4)价值目标:增强法律意识,通过立法意图激发学生爱国、爱党、敬业的情感;践行和谐、法治和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创业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培养劳动者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