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文化”内涵的认识
何谓文化?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兰登贝格认为,“文化可以被定义为是一套从社会活动中习得并传递的判断标准、信念、行为,以及因此出现的行为的习惯模式,和其物质的和象征意义上的产物。”因此,文化是“行为规范体系”,它规定人们行为应当是怎样的,他们的义务、责任、权利和特权。 马克思认为,文化是人改造自然的劳动对象化中产生的,是以人化为基础,以人的本质或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为实质的,它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因素,是一个广义的文化概念。人的发展离不开其所处的文化环境。马克思就曾指出:“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列宁提出了“生活教育着人们”的观点。美国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在其1948年出版的《人及其工作》中首次使用“文化濡化”的概念,其核心蕴意是文化的习得与传承。“‘濡化’过程实际是文化对个体潜移默化的熏陶过程,人们不可能总是清晰地意识到这一过程,彻底被‘濡化’的人很少意识到在塑造他们行为的过程中文化所扮演的角色。” 由此可见,文化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反过来又对人自身的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这也是通过文化塑造人格的重要依据。
(二)“文化育人”理念的形成
1995年原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开展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文化素质教育”,成为我国本土产生的一种教育理念。随着对“素质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探讨,“文化”这一核心概念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文化人”“文化育人”成为“文化素质教育”思想新的发展。因此,“文化育人”理念是对“文化素质教育”理念的拓展和丰富。文化育人,指的是把社会理想和人类伟大精神沁入到大学生的内心的进程,是向人们的思想理念注入人性中的尚德、进取、责任、包容、感恩、良知、谦虚等美德的过程。大学通过文化来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教育人和培养人,通过文化的传承、传播和创造,促进受教育者的社会化、个性化和文明化,从而塑造人格健全和完善的人,并实现大学生自身不断发展超越的过程。高校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必须依靠教师和学生两个主体传承文化、传播文化、创造文化,从而立足“文化育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