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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社会教育的教育功能
 
更新日期:2022-11-10   来源:   浏览次数:61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对社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其中对社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由此可见,国家对基础社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了教育体系,目的都是为了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学校教育正规课程、社会教育补充课程和家庭教育底色课程的相互配合。但是相对而言,长期以来学校教育受到重视,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处于弱势和不规范的状态。这里对社会教育“不规范”的描述主要体现在同课程下的教师资历参差不齐、教学内容缺乏统一、教学效果差异较大等情况,同时很多社会教育机构定位不准确,例如在社会音乐培训方面,就会存在“琴行”和“艺培”的区别,前者重盈利轻教育,不利于学生学习;后者重教育轻盈利,不利于机构发展。
首都师范大学蒋建华教授表示,国家对社会教育机构的监管是监管校外教育的乱象,不是彻底叫停校外教育培训,而是让其走上正轨,能够有效地补充学校教育,有力的支撑家庭教育。如此,社会教育机构的教育功能主要在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提供更为广阔的学习拓展平台,形成优势互补,主要作用体现在以当前社会发展为根本,从知识、技能和能力等方面引导和培养更为专业性的人才。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主体、社会为平台,以培养个人全面发展和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为统一目标的教育实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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