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最终会由小家庭生活走向公共的社会生活,父母的道德示范在公民的生活中得以检验与确认。公民在家庭所接受的关于父母为人处世、道德示范的教育,会直接体现在与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子女等之间的关系处理,以及与社会上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处理上。所以说在现代社会,家庭道德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在为人处世、个人修养、“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实践中优秀与否。现代社会不再是传统的家国同构,不再要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臣民。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独立、民主、广泛参与的高素质公民。这就需要根据现代社会的要求,建构符合现代公民品格的家庭道德教育体系。
(一)家庭教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
第一,教育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据,融合以优秀的传统家庭美德。家庭道德教育不能完全背离传统的家庭美德,家庭美德蕴含了中国人传统的道德智慧,我们要在继承的基础上,融合当代时代精神,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今天的家庭道德教育中可以对其进行创造性转换,结合时代特征,做出融合性的解释。2001年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公民道德建设应当“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家庭道德教育继承并践行优秀的传统家庭美德,一旦家庭成员自觉地践行家庭美德就有助于良好的家庭道德教育的实现。十八大报告也首次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了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包括了现代社会的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反映个人和社会共同体之间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以家庭道德教育建设作为实践载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道德教育建设中不断吸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的家庭道德教育可以为社会培育具备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公民。
(二)教育方式上减少说教,实现家庭道德教育的双向互动。
家庭道德教育不是纯粹的父母教,子女学,这么一个单向的过程。在家庭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参与主体除了父母之外,还有孩子。他们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有自己的发言权和选择权,这点毋庸置疑。但是大部分的中国家庭忽视了孩子作为独立个体的主观能动性,一味的填鸭式教育。把父母自己认为好的强加于子女身上,甚至把自己错误的价值观、世界观教授给孩子,而不曾考虑他们的感受。单向的灌输式教育会让孩子表面乖巧,内心叛逆。而且孩子欠缺选择能动性与创造性,只是一味的顺从与执行。也许短期内孩子的表现会让家长感到满意,但是待到孩子成年甚至更早的时候,他们会厌恶父母的教育,世界观和价值观也面临着挑战与重组。
科学有效的家庭道德教育应该是父母与子女一起探讨价值观和世界观的过程,并且父母作为更成熟的个体在探讨的过程中树立良好的道德示范,将单一的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并且在不断的道德示范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尊重孩子的认识与感情,但不能纵容,要适时地予以指正和批评。对于不同的道德行为予以解释和规范,不能认为孩子太小,就不予纠正和规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每一种道德情感都会在孩子那里得到道德划分,这是他道德认知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