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体育治理“政社关系”至关重要
从公共管理学角度来看,治理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寻求一种多元主体利益共识基础上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新时期政府治理的转型,为了进一步实现社会治理的高效化,仅仅将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停留在简单的“合作”层面已经无法完全应对公共治理领域内所出现的复杂问题。自西方国家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多于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关系的革新问题就成为一个长期讨论的热点议题,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之间的多元共治已经成为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共识,政府在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已经不再是唯一的主体,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所发挥出的主体性作用不容忽视。简而言之,现代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根本在于“多元共治”,政府与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不仅仅要实现有效的合作,还需要进一步建立一种可持续的协同增效运行机制,实现多方利益的均衡,这是保证各方主体性参与的基本前提。在多方治理主体中,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公益性和中介性等特点使其成为多方协同共治框架中的核心关注对象,其对于协同增效运行机制的构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多元共治与协同发展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中国社会治理背景下,社区体育治理是社区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政府深化国家体育治理改革的一项重要攻坚问题。从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的发展脉络来看,经历过政府主导和社区自治两种治理模式的时间争鸣之后,建立一种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治理模式势在必行,而政府主导下的多元治理模式已经成为我国社区体育治理研究领域中所达成的一种共识。为了进一步探索多元共治模式在我国社区体育治理过程中所发挥出的有效性,国内大多数学者都借助了个案研究模式希望通过一些典型的现实案例来为后续的改革提供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