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德里亚认为,物品“必须具有一个外在于它并作为意义指涉的关系结构,物品本身被组织为表达这个意义体系的要素” ,网红在社会消费理论中作为“符号”解释物品被赋予的话语和暗示,是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交融表征化的派生产品,得益于社会商业化与媒介化的发展,并由此延伸出网红经济和网红文化,从传播学、经济学等视角看,其中蕴含着共性传播与消费逻辑。
(一)媒介连接万物, 虚拟与现实交融
网红消费内容和社会交往方式的改变充分反映出现实社会与网络虚拟空间的深度融合。2021年2月3日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提到,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手机网民规模达9.86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 。互联网通讯技术不断发展让我们进入5G时代,越来越多的媒介被广泛使用,由此构建出适应社会需要的网络虚拟社会,而网红根据媒介连接万物的特性,将其作为载体进行传播,为网红现象成为社会热潮创造了物质基础,带来网红业态的新变化。当下庞大的互联网用户分别扮演着分享者和浏览者的角色,在分享自己日常生活中的趣事或者创作的段子的同时也在作为网络游客浏览评论他人的作品。媒介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网络民众点赞量、浏览量、转发量及下载量等数据统计分析,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向我们推荐可能感兴趣的视频,通过这些数据评估视频发布者的内在商业价值,相应地给与一定的曝光度,并决定是否签约以及签约合同的种类,从而打造出大众喜爱的或者具有吸引力的网红。因此,“网红消费内容日益呈现具身性、物质性、多样化、实时化、符号化的趋势 ”。
梅罗维茨的“媒介情境论”指出:在现代社会,媒介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环境的变化,而社会环境的变化又必然导致人类行为的改变。这种社会环境在新媒体视域下表现为网络空间延伸与拓展,虚拟与现实交融的智能化网红消费情景,为网红与受众交流互动提供了广泛的实践平台。当用户参与到网红直播或者视频浏览的场景中时,也会因自身行为言论成为网红文化内容生产的主体而被他人关注评价,因此,在大多数混合型的网络场景中,表演者和观看者的身份是动态变化的,用户在很大程度上被赋予自主权,由此建立的“网红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社会关系纽带更具“人本化”、“个性化”、“自由化”特征,加上网络空间天然具有隐匿的特征,越来越多用户偏爱借助网络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