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乡村旅游区与乡村旅游带不断涌现,各类新形式乡村旅游策略也在不断形成,全国落实乡村旅游活动的乡村数量已超过10万个,乡村旅游经营主体更是达到百万级别,每年营业收入数千亿。
1美丽乡村建设蓄势待发
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文件中出现了“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样的诗意文字,随之而起的“美丽乡村”建设也催热了各地的乡村旅游经济,不少旅游项目纷纷上马[3]。随之,我国相关部门对乡村旅游事业发展开始关注,并从政策角度对乡村旅游事业做出明确指示。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应重点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融合经济发展、党政文化建设以及社会精神文明等多项要素,是实现我国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手段。乡村是我国最基础的国土行政单元,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也同样意味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已进入完善期,行业工作者与相关部门正在不断加大研究与实践力度,努力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建设工作的全面融合。
2乡村旅游事业面临发展可持续性较差的难题
我国乡村旅游事业发展至今,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可持续性较差的难题,乡村旅游圈对于乡村旅游事业的核心要点未能做到真正把控,“乡村性”正在逐步丢失,部分乡村旅游地过度开发,直接导致原有的生态景观被破坏。此外,我国乡村旅游经济在政策引导层面存在一定漏洞,乡村旅游主题不明,市场内部存在大量重复项目,旅游产品缺少多样性,甚至部分乡村旅游带为争抢客户实施各类非法竞争手段,实际服务质量严重不足;规划不合理,很多乡村旅游销售的产品都比较落后、层次较低,经营水平很低。因此,全面实施乡村旅游规划与理论实践,是我国发展乡村经济体系、提高乡村旅游发展可持续潜力的必然选择。
3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研究严重匮乏,行业缺少必要的理论与规划分析
早在2000年,相关部门为规范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态势,出台《乡村旅游规划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但是,政府相关部门所做出的努力,却没有真正激发行业理论热潮,行业内部关于乡村旅游规划层面的论文数量很少,且多以乡村为基础单位实施基础探讨,行业工作者并没有形成乡村旅游区域性建设与整体规划思维。我国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前景极为可观,可是,庞大的市场空间也让越来越多的从业人员参与其中,大量的竞争与不合理建设,让规划理论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更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