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价工作始终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伴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逐渐深化。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强调评价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因此,要从制度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三个层面分析构建“三全育人”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时代诉求。
(一)制度管理:推动高校综合改革进程
从国家和高校制度管理层面来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的质量评价作为新时代的有益尝试,将直接影响下一阶段高校立德树人工程具体方案的实施。然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由于涉及领域多、部门多、环节多,制定指标体系高度复杂,且各校开展“三全育人”工作的途径和举措存在异质性,尚未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一方面,试点工作文件中,虽然明确提出了省、高校、院(系)等三个层面的建设标准,但是相比可操作、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还存在一定距离。另一方面,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存在高校党委重视程度不一、各职能部门育人职责划分不明确、实施评价部门权力范围受限等弊端,难以满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整体性评价导向。因此,迫切需要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探索。
(二)队伍建设:激发全体教师育人自觉
从队伍建设层面来看,“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的落地,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体教师的合力育人。近年来,思想政治工作成效已纳入学科评估体系,成为评价学科建设的重要指标;许多高校成立教师工作部,专门负责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让教育者先受教育;人事部门把专业教师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纳入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以此发挥专业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积极性;面向研究生导师和管理服务人员等不同群体开展专题培训,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但距离全员育人的改革目标依然存在差距。学校迫切需要将教师参与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全校各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将教师育人水平融入教师评价体系,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教师育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