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概念的提出者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认为“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英国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也曾提及:“实施控制与风险理念的抱负,特别是与控制未来的观念密切相关。”故此可见,人们对于风险社会的理论认知,不仅着眼于当下,更多的关注是对于未来的探讨,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预判、测算,以及防范。而如何实现对于未来的风险预判,为减小或防范风险做好准备,这就涉及到我们对于教育相关问题的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一直是教育的核心命题,我们的教育目的是为未来社会培养人才,教育内容当然应该具备预见性和前瞻性,考虑到受教育者的需要,考虑到社会的需要。我们培育的人才应该是要能面对一个失控、多变的风险社会的“公共人”。
“公共人”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社会基础,他是具有公共理性、公共德性以及公共精神的人,不仅能够避免“个体人”自身的封闭、孤独、自私、自利等问题,还能够积极捍卫公共价值、履行公共责任、追求公共利益的满足,由此促进国家、社会以及学校的公共生活的完善。
(一)风险社会对于具有独立思考判断能力的人才的需求
教育经济学家亨利·莱文指出,在一个多变的社会环境中,适应变化的创造能力的培养是教育的重点,因为对于一个稳定环境的教育服务与一个变化环境的教育服务应该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将注重适应变化能力培养的教育,取代以记忆、考试为主要内容的教育。
在风险社会中,一方面,社会风险的加剧,使大量原本规律性的、标准化的知识内容受到大量不确定因素的冲击,老师在传授既定知识和价值观体系时,现代学生思维活跃灵动,会产生以往所没有的对于老师或者传授内容的质疑;另一方面,学生每天受到来自于互联网的海量信息的冲击,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来自于多元外部信息世界的影响,而这一切可能使人变得敏感、恐惧、焦虑,他们也急需找到思考、判断、应变的方法。其实,这两个方面是互为因果的关系,正是由于学生对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产生疑虑,才想要寻求教育给予的指导和帮助;也正是因为学生在课堂所教授的理论知识体系中找不到对于风险的规避与解决的途径,于是产生了对于老师或者其传授内容的质疑。如此,教育首先要有责任排除学生对于外部风险的恐惧,然后,让他们学会自己去进行判断和抉择,增强应对风险的信心,锻炼应对危机的能力。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人,教育应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二)风险社会对于具有社会责任伦理素质的人才的需求
在风险社会,仅仅传授知识的智力教育,或者以培养具备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的“经济人”为唯一目标的高等教育显然已经不太合时宜。时代更多的需要关心他人、对社会有高度责任感的高素质的“公共人”的大量产生。
现代风险往往具有广泛性、突发性、复合性以及迅速蔓延性的诸多特征,风险一旦出现,仅仅依靠政府管控,显然是无法遏制的,全体社会力量必须全部参与,包括民众、社区、群众团体、民间组织等等,一个也不能少。“复杂的转型社会缺乏的不是市场效率和政府控制能力,而是已经枯竭的自然资源和正在解体的社会团结。”一旦外来的危胁超过个人解决的能力范畴,人类能想到的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抱团取暖”,但这种“抱团”必须先放弃以个人为中心的理念,各自扮演好在这个团体中应该扮演好的角色,承担在这个团体中应该承担的责任。故此,作为社会细胞单位的个人,秉持人道与博爱、多元与宽容、诚信与责任的理念协同合作,参与公共事务、承担公共义务、实现公共价值、构建一个合作型社会,能将风险减小或将由此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人的共存共在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理念得到现实的验证。“在风险社会中,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综合性市民或综合的素养,包括自我决定的能力、团结的能力、建设性地参与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