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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用好哲学基本原理提升庭审答辩水平
 
更新日期:2024-10-27   来源:   浏览次数:1834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三、注意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决定一起刑事案件能否成功指控是案件中关乎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而非其它次要的

 
三、注意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决定一起刑事案件能否成功指控是案件中关乎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而非其它次要的证据,但是在一些庭审中,我们往往容易在次要的、细枝末节的问题上纠缠。总的来看,需要斟酌这几个问题:
(一)如何看待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
一起案件作出起诉或判决决定,既离不开定罪证据,也少不了量刑证据。但客观事实是,很多案件中侦查的重心仍然在定罪和主要量刑证据,这不是说其它量刑证据不重要,而是在尊重侦查一般规律、考虑诉讼经济成本的情况下,首先主要查实定罪证据,确保不发生冤错,其次尽力收集重要量刑证据,确保量刑公正。实践来看,对于很多轻刑案件量刑证据并未穷尽,但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和法官自由裁量等裁判原则,也能作出合法合理的裁判。例如,有的案件,辩方当庭提出被告人具有既往表现良好、与社区关系融洽、家庭困难而被告人系主要经济来源等一些不太重要的量刑情节,公诉人在事前没有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不宜在此类问题上耗时纠缠,也不必动辄建议延期审理逐一核实。如果辩方当庭提出了相关证据,公诉人重点就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意见即可,无论法院是否采信,都不会对量刑产生太大的影响。
(二)如何看待瑕疵证据的合理使用
自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纳入法律后,排除非法证据逐渐成为庭审的重头戏。但综观很多庭审,辩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瑕疵证据上纠缠,此时公诉人的答辩方式若能结合取证的整体情况,抓住主要方面,合理使用瑕疵证据,庭审效果或更佳。例如某受贿案中,辩方反复纠缠于有两次讯问是深夜进行,是变相刑讯逼供,被告人的供述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提讯证显示提讯还押时间与笔录有十余分钟误差;提讯证显示有侦查员之外的其他人员提审记录(纪委谈话)而卷宗内未说明情况等问题。公诉人在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审查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通过当庭讯问被告人,核实:被告人到案时间即在夜间,故深夜讯问与到案时间紧密相连;同步录音录像显示被告人在接受讯问过程中有吃饭、喝水、上厕所及饭后十余分钟肢体运动,说明保障了被告人饮食休息和适当运动等权利;讯问笔录也经被告人认真阅读多处细改。通过这几个方面能够证明讯问过程依法进行,保障了被告人最基本的权利,供述内容也真实反映了被告人的意思,虽然个别讯问时间不合理、个别材料有瑕疵,但从主要方面来看,瑕不掩瑜,应当采信。
作者:陈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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