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论探析
摘要:意识形态在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仍具有极端的重要性。然而,人们围绕它总是产生很多的分歧和争论。因而,科学考察和界定意识形态的概念、正确分析和认识意识形态的特点及功能,是我们研究整个意识形态理论问题的起点。
关键词:意识形态 概念 马克思主义
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十分复杂且极富有争议。正如英国学者大卫·麦克里兰所说:“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科学中是最难以把握的概念。因为它探究的是我们最基本的观念的基础和正确性。因此,它是一个基本内涵存在争议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它是一个定义(因此其应用)存在激烈争论的概念。”[1]为了较为科学地阐释意识形态的概念,我们有必要大致廓清意识形态的源头及其演变过程。
一、西方学者对意识形态含义的不同看法
“意识形态”(idéologie,法文)一词是由法国启蒙理性哲学家安东尼·德斯图·德·特拉西(Antoine Destutt de Tracy,1754~1836)于1796年首先提出来的。“德·特拉西认为我们无法认识事物本身,只能认识对事物的感知所形成的观念。如果我们能系统地分析这些观念与感知,就能为一切科学知识提供坚实的基础,并得出更为实际的推理。德·特拉西对这一新兴的事业提出的名称是Ideology——从字面上说就是‘观念学’。”[2]特拉西在《意识形态原理》一书中解释说,“意识形态”这个词表示的是一种“思想的科学”或“观念科学”,这种“观念科学”坚持感觉经验是思想与科学的基础和来源,反对理念论、宗教启示、天赋观念以及其他形而上学的各种权威性虚假偏见;“意识形态”不是一种纯粹的解释性理论、体系或哲学,而是一种负有使命的科学,即“意识形态”的目标是为拯救人类和为人类服务、使人类摆脱偏见而为理性的统治作好准备。特拉西的意识形态学说一度得到拿破仑的支持,成为法兰西共和国的官方学说,但由于该学说对拿破仑的独裁统治构成潜在威胁,遂很快又被拿破仑贬斥为“一种脱离政治权力现实的抽象的推测性学说”。由此,作为启蒙主义理想中的一个重要的科学理性概念——意识形态就被赋予了无聊、抽象、虚幻、空想、荒谬等贬义否定性品格。正如汤普森所说:“最值得尊敬的、作为实证与卓越科学的观念学逐渐让位于只值得受嘲笑和鄙视的、作为抽象和幻想观念的意识形态。”[3]
自特拉西创立意识形态概念后,西方学者中首先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比较系统研究的是德国哲学家卡尔·曼海姆。他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1929年)一书中把意识形态分为两类:一类是特殊意识形态,一类是整体意识形态。特殊意识形态指的是“那些观点和陈述被看作是对某一状况真实性的有意无意的伪装,而真正认识到其真实性并不符合论敌的利益。这些歪曲包括:从有意识的谎言到半意识和无意识的伪装,从处心积虑愚弄他人到自我欺骗”;总体意识形态“指的是某个时代或某个具体的历史—社会集团(例如阶级)的意识形态,前提是我们关心的是这一时代或这一集团的整体思维结构的特征和组成。”[4]曼海姆用历史的眼光看意识形态概念,认为从意识形态的特殊概念到总体概念的发展趋势会不断强化,随着意识形态总体概念的一般阐述方式的出现,单纯的意识形态理论就发展成为知识社会学。
现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安东尼奥·葛兰西创立的领导权概念包括且拓展了“意识形态”概念,即表示的是“一整套控制生命整体的实践与期待:我们的感知和对能量的分配,我们对自身和世界所做的具有影响力的理解。它是一个活生生的意义系统和价值系统——既具构成性,也具构成力。这就是说,它是最强烈意义上的‘文化’,但必须把这种‘文化’视为特定阶级的活生生的统治和对特定阶级的活生生的臣服”[5]。葛兰西强调,文化领导权是支撑国家的合法性和权威的强大力量,革命团体要想夺取国家的控制权,就必须先成功地破坏国家的意识形态领导权,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对国家的直接正面进攻才能获得胜利。
被称为“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者”的路易·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是个体与其真实存在条件的想象性关系的一种“表征”系统,它包括意象、神话、观念、概念等;意识形态拥有一种物质的存在,是人对世界的“活生生”的关系,人们之所以需要意识形态,是因为它能够为人类体验世界确立某种模式,并建构人类的主体性。用阿尔都塞的话来说:“意识形态(作为一个大规模的表征系统)在任何社会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人要被形成、改造、装备,要对他们的存在条件做出回应”[6],“人类社会将意识形态作为其历史性的呼吸与生命必不可少的要素与氛围隐匿起来”[7]。
当代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特里·伊格尔顿曾经在《意识形态引论》一书中归纳出六种意识形态定义:(1)一个社会的信仰和价值;(2)特定集团或阶级的“世界观”;(3)一集团从其他集团谋取利益的合法性工具;(4)把人民统一在一个统治强权下的方法;(5)维护统治集团的欺骗性话语;(6)由社会自身滋生出来的虚假性或欺骗性信仰。[8]在这里,意识形态的外延都比较宽泛,而伊格尔顿反对无限扩大“意识形态”一词的外延。他把意识形态置于具体的社会环境中,试图在知识、话语、权力之间的相互交织中为意识形态定位。在伊格尔顿看来,意识形态与其说是认识论问题,不如说是处于特定社会权力关系中的某些话语(不论真假)的实际效果问题;意识形态就是为了利益而展开格斗的各类话语——它的表现形式是话语,但其实质还在于利益的获取和维护。##end##
纵观西方学者对意识形态概念范畴的认识,可谓见仁见智、众说纷纭,但其总的趋势是:意识形态的内涵品格在逐渐复归其理性质蕴,由批判性、哲学认识论范畴向描述性、政治功能性与哲学认识论范畴相统一转换。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科学把握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是为创立唯物史观服务的,是在批判包括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和鲍威尔、施特劳斯、施蒂纳等青年黑格尔派的主观唯心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等这些在德国当时流行的“意识形态”的过程中最先使用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本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中,马克思对意识形态持否定、批判态度,把意识形态看作是幻想、歪曲、虚假和神秘化的东西。其基本立意是:意识形态是人们制造出来且又受其支配的种种“虚假观念”,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立的历史唯心主义;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编造的“幻想”,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是与无产阶级意识、共产主义意识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但随着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发展,马克思逐渐将意识形态概念中性化,认为“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9]是社会基本结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是社会结构中与经济基础相适应并竖立其上的“观念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了另一方面的研究,即强调性地阐发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意识形态对传统的继承和选择等问题。
列宁在继承和捍卫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帝国主义时代的特征和俄国的具体实践,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列宁提出“科学的意识形态”新概念,不再把意识形态仅仅与统治阶级、虚假性相联系,而把它看成是基于不同社会地位而形成的思想观念,并直接与“科学”相联系。在列宁看来,作为被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也有自己的意识形态,就是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或者称之为“共产主义科学”,这是一种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根本对立的科学的意识形态,即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因为它科学地阐明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人类解放的必然趋势,体现了科学性与阶级性、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统一。列宁特别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强调马克思主义这种意识形态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属性,认为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对立的阶级社会中,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不存在的。同时,列宁也批判“无产阶级文化派”所鼓吹的“斩断与过去文化的一切联系”以建立“无产阶级特殊文化”的虚无主义观点,并严肃指出:“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10]
毛泽东从马列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相结合的经验中深切地感到意识形态不仅仅是一个阶级问题,也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问题。因而,他从文化层面论述了意识形态的本质和作用:“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11]在这里,他所使用的“文化”概念,其基本内涵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在毛泽东看来,作为文化的意识形态,既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必要和重要的战线”,又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统帅”和“灵魂”,同时还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标志和社会主义健康发展的特殊保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对意识形态的解释都不是概念式的,而是根据时代情境和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论述式说明,这为我们理解意识形态提供了正确的思维向度和方法论基础。
三、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界定
运用马列主义方法来给意识形态概念进行定义式的注解,在前苏联、东欧国家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相关著作中都能见到。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苏联费·瓦·康思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认为,意识形态是“直接或间接反映社会的经济特点与社会特点,表现社会一定阶级的状况、利益与目的,旨在保存或改变现存社会制度的思想观点的体系”。民主德国弗朗克·菲德勒等撰写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形态是阶级意识。它是一切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美学的和其他思想的总和。这些思想是一定社会形态中一定阶级的历史地位、经济地位和政治状况,它同其他阶级的关系和矛盾的观念表现。意识形态表达了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目的。”[12]可见,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的学者大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法来给意识形态下定义的,非常强调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这种意识形态观总体上是比较正确和科学的,但其局限性是失之僵化,失之偏颇。
在我国,也有许多专家和学者运用马克思主义方法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意识形态问题,并各自阐明自己的意识形态观。《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Ⅱ》(1987年版)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指出,意识形态是指“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集中体现一定阶级的利益和要求。”[13]宋惠昌在《当代意识形态研究》一书中从社会政治哲学视角认为:“意识形态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社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包括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观点;意识形态是该阶级、该社会集团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理想的思想理论依据。”[14]朱兆中在《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一书中从意识形态的构成因素与重要特征方面去表述意识形态概念的定义:“意识形态就是以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为出发点,以一定哲学(或宗教)为基础,以一定价值观为核心,以一定政治目标或社会理想为标识,以一定的话语系统表达出来并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确立起来的系统的思想信念。”[15]王永贵等著的《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一书则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的综合角度解释意识形态的含义:“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统治阶级和社会利益集团(包括国家和国家集团),自觉、全面和客观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系统化了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理论学说的总称,是社会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说来,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乃至国家及国家集团基于一定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了自己阶级和集团乃至国家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或者为了达到改造世界、建立政权和巩固自己政治统治的目标而提出并确立的社会理想、价值观念、政治原则、行动纲领和实践战略等。”[16]
从上述国内学者的观点来看,他们都从各自所侧重的视角和领域对意识形态的含义进行了解释和概括,表述的形式与方法也各不相同,但有三点是相近或共同的:其一,意识形态是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系统化了的思想理论体系;其二,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是对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自觉、系统反映;其三,意识形态体现和服务于一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无可否认,上述观点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但仅从各自的视角和立场来考察意识形态,难免会导致只把握问题的某个方面或某个向度,而且国内学者鲜有从一般心理学、文化心理学的角度来审视意识形态的,至于从各个学科、角度和立场来全面、综合把握意识形态概念内涵的自然不多。
四、从多学科多视角来综合把握意识形态的概念
意识形态是一个极其复杂且极难以把握的概念,其内涵的多面性、多样性、复杂性是异乎寻常的,但通过对意识形态概念史的梳理与考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我们认为,对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把握:
一是科学区分广义上的意识形态和狭义上的意识形态。广义的意识形态是指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根本利益和要求对各种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系统化了的思想理论体系,其内涵与“观念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内涵基本一致;狭义的意识形态主要是指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统治阶级或集团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利益而提出来的思想理论体系,它是一个社会和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或“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对社会公众发生着普遍的、强烈的影响。就我国而言,意识形态是特指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二是从不同学科视阈融合的角度来全面审视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个综合性范畴,具有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化学和心理学等多学科特征。从哲学认识论角度看,意识形态是一种旨在研究认识的起源与边界、认识的可能性与可靠性等问题的观念科学;从社会政治学角度看,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统治阶级和社会集团基于自身利益和要求而自觉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系统化了的思想理论体系;从一般心理学角度看,意识形态是为了消解社会角色模式化所带来的心理紧张和焦虑而所作的模式化的回应,是控制个人情绪和指导个人行动的观念或符号体系;从文化心理学角度看,意识形态是具有一定整合性的文化和价值结构,是指导人类社会生活的文化符号体系,它为社会或心理过程的实现提供一套蓝图或机制。如果从上述各个学科视界融合的角度看,意识形态实际上是一定历史条件下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的利益、理想、目的和需要而自觉反映社会关系的系统化、理论化了的思想观念体系,是指导和服务人们的社会生活尤其是精神和政治生活的文化价值模式。
三是从起源与基础、本质与特征、结构与功能等相统一的角度来综合把握意识形态概念的内涵。首先,从意识形态的起源与基础来看,意识形态起源于阶级和阶级对立的形成和国家的产生,阶级和国家既提出了意识形态存在的必要性,又提供了意识形态存在的可能性;意识形态的最根本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意识形态实质上是对人们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存在方式的一种反映;在具体的内容和形式上,历史文化传统则深深地影响着意识形态的具体面貌。其次,从意识形态的本质与特征来看,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自觉理论表达,决定一种意识形态本质及其特征的是那个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性质以及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性质。意识形态的本质特征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作为思想的上层建筑,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政治特点的特殊的社会意识,它与一定社会的经济与政治相适应并竖立其上;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是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和依据,这决定了意识形态旨在巩固现存社会制度或推翻现存社会制度;在现实的形态上,意识形态表现为系统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理论学说,是一定社会或集团对自身根本利益和社会关系的自觉反映形式;意识形态还具有丰富的内在两重性,即它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包含着不同程度的全社会、全人类因素,它既是一定的思想理论体系又具有强烈的实践性,它既可能是虚假观念也可能是真实意识还可能同时包含着虚假成分与真实成分,它既是一定阶级或社会群体意识升华的结晶同时又无不打上思想家个性特征的烙印,它既包括现实的因素也包括理想的因素,它既归根到底被社会存在决定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等。再次,从意识形态的结构与功能来看,意识形态是一个包括文艺、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哲学等社会学说、观点的有机系统,它由“认知-解释”层面、“价值-信仰”层面和“目标-策略”层面等基本要素构成,这种内在结构决定了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与个体功能,比如: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获得自身统治“合法性”的依据;意识形态作为社会的一种价值体系,为一定的社会或某个集团成员规定其社会活动的价值导向和价值规范等。如果从意识形态起源与基础、本质与特征、结构与功能等相统一的角度来综合界定意识形态概念的含义,我们认为,意识形态是在阶级社会中适合一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其上的政治上层建筑而形成起来的,代表统治阶级、社会集团根本利益和要求的系统化了的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理论学说的总称;它是自觉地、系统地反映并服务于一定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上层建筑,包括文学艺术、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哲学以及其他社会科学等社会意识形式;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社会理想的思想理论依据。
从共时态来看,每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往往存在三种不同的体系:一是反映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并为其服务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二是反映已被消灭的旧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意识形态残余;三是反映现存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并为建立新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的新的意识形态。从历时态来看,不同社会的意识形态按其阶级内容和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形态即生产关系可分为:奴隶主义意识形态、封建主义意识形态、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阶级对立的社会中,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斗争,构成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有着根本区别。剥削阶级由于自身利益的特殊性,其意识形态具有虚假性,它总是以社会利益普遍体现的思想形式对其代表的阶级的特殊利益进行掩蔽,因而是非科学的意识形态。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由于其代表的无产阶级具有彻底的革命性、与全人类利益的一致性,必然是对社会存在的正确反映,因而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进步的意识形态。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共产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整个思想体系,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这种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是区别于任何别的思想体系和任何别的社会制度的,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最完全最进步最革命最合理的。”[17]根据我们的看法,所谓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要求的系统化了的思想理论体系,是自觉地、系统地反映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上层建筑,它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思想武器,旨在最终实现全人类解放并进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其中,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世界观基础和理论基石,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起着重大的指导作用和主导作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体部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凝聚和团结全党全国人民的坚强精神支柱,作为对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道德要求和信仰要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的核心。
[1]大卫·麦克里兰:《意识形态》(第二版),孙兆政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第1页。
[2]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第32页。
[3]汤普森:《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高铦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5,第35页。
[4]卡尔·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黎鸣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第56-57页。
[5]转引自季广茂:《意识形态》,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71-72页。
[6]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本·布鲁斯特译,纽约:企鹅出版社,1969,第235页。
[7]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本·布鲁斯特译,纽约:企鹅出版社,1969,第232页。
[8]转引自季广茂:《意识形态》,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第10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3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347页。
[11]《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第663-664页。
[12]弗朗克·菲德勒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郑伊倩等译,北京:求实出版社,1985,第489页。
[13]转引自朱兆中:《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3页。
[14]宋惠昌:《当代意识形态研究》,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第9-10页。
[15]朱兆中:《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纵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第5页。
[16]王永贵等:《经济全球化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第18页。
[17]《毛泽东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第6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