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 介绍职业卫生在车间通风方面的具体数值要求及依据。 方法 查阅国内相关标准文献,收集整理各行业对车间通风换气次数、事故通风、控制风速、新风量和气流组织形式的具体要求。结果 不同行业对车间内的通风参数要求有较大差异,各通风参数在使用时都有相关要求,不能一概而论。结论 在职业病危害评价、防护设施设计过程中应根据行业特点及要求,对车间通风参数进行评价与设计。
关键词:通风换气次数;事故通风;控制风速;新风量;气流组织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工人健康意识的提升,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得到迅速发展,检测评价从业人员也迅速增多。非职业卫生及其相关专业出身的从业人员逐年递增,他们对相关知识掌握较少,尤其是对通风相关标准、规范,不了解或者仅了解一小部分相关规定,因此在理解和应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在职业病危害评价、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过程中,对通风的具体要求知之不多,感觉无从下手,编制的报告基本是应付,缺乏指导性;针对这一情况,本文对国内所有通风相关标准进行了整理,对在通风方面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标准进行了汇总,以利于读者掌握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1.车间正常通风换气次数
1.1《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1]
车间高度小于或等于6m时,排风量不应小于1次/h;车间高度大于6m时,排风量按照6m3/(h·m2)计算。
1.2《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20698-2009)[2]
1.2.1空气中含有易燃或有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其机械通风量不应小于6次/h换气
1.2.2 变压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且维持变压器使用的环境温度不超过40度,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结合机械通风;配电室宜以自然通风为主,夏季室内温度不宜超过40度,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
1.2.3控制室每人不小于40m3/h。
1.2.4自动分析器室机械通风量不应小于6次/h换气。
1.2.5化验室换气次数为6-8次/h。
1.3《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 [3]
集中空调车间新风量不低于每人30m3/h,换气次数应不少于12次/h。
作者:万纯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