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互保涉诉企业脱困解忧的思考与建议
摘要:近几年因涉诉互保而导致的企业破产潮逐渐袭来,给地方经济及金融稳定带来不稳定因素。本文结合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对如何使因涉诉互保而破产停业的优质企业脱困解忧提出解决思路,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三定一保”的处置模式。
关键词:互保涉诉 优质企业 脱困 三定一保
近年来,由于受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另因国内金融部门改革滞后,贷款保全措施单一,风险监管不力等外因所致,许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因互保而连带涉诉,进而陷入了资产被查封、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停业的困境。此类现象正在各地扩散蔓延,尤其以经济发达地区为甚。 根据笔者近年在苏南地区收购多家商业银行金融不良债务实践,统计在所涉及的每一千户企业中,因互保涉诉而停产、停业的企业数占到40%以上,其中不乏地方纳税大户,甚至龙头企业。贷款风险暴露时,为及时保全债权,商业银行往往采取诉讼、资产查封、拍卖等多种催收方式,将进一步加速了债务企业的死亡。一些优质企业的破产、停业往往带来连锁反应,给所在地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思路,许多地方政府对如何解救这些企业、化解风险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
为化解此类现象给地方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最主要的是由地方政府主导,采取措施使这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从根本上摆脱困境,并同时防止贷款银行在贷款逾期后釜底抽薪的做法。初步思路是先将有关互保涉诉企业的不良或有负债进行分类打包,在此基础上通过债权转让、债务重组、债权回购等一系列方法、手段处置化解企业债务,最终达到部分优质企业能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目的。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一、分类打包
由于此类互保涉诉企业的不良债务的债权人为众多的金融机构,应首先将这些分散的不良债务进行分类归纳,排队整理,按行业、债务规模或银行等进行打包,以利于后期的谈判确权、处置。
二、债权转让
由于这些涉诉企业大多陷入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困境,因此无力承担因互保而带来的保证责任,又无法通过正常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来清偿债务。为此建议当地政府可以向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推介,营销此类不良资产包,由资产管理公司去向银行收购上述不良债权。通过这种债权转让的方式来了断涉诉企业与相关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涉诉企业原有的保证责任,为其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三、债务重组
通过债权转让,资产管理公司就成了这些涉诉企业新的债权人,按照惯常的做法,资产管理公司一般对这些互保涉诉企业会采取再次打包出售、提起诉讼、拍卖抵押物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置,而对于其中一些优质企业则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沉淀下来,进行盘活,因为资产管理公司也有资金成本和处置收益的考核。但如果采取上述措施,则将会给这些企业带来新的困境,因这些企业从恢复生产到产生利润有一定的时间过程。
为此,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在债权转让的同时债务人就应当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延长债务的归还期限,并在协议中规定债务重组期内,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定期支付固定的利益回报,这样方能获得资产管理公司的认同,而企业才能真正得到修生养息的时间,为债务重组的成功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切实帮助这些企业脱困减负,重组期内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固定收益部分,当地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贴息,具体贴息金额可以由各方协商确定。当地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准入标准、匡算贴息总额,并在符合条件的企业范围内统筹分配,鼓励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这样不仅可以充分调动企业归还债务的积极性,同时由于降低了资产管理公司重组期内的信用风险,所以还将增强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债权收购的意愿和重组意愿。##end##
四、债权回购
债务重组的前提是债务人承诺对债权进行回购,如债务人没有债权回购的意愿,则资产管理公司是不会与债务人签债务重组协议的。因为若债务人不肯签债权回购协议,意味着其放弃不良资产的处置权,资产管理公司成为处置权人,由于债务处置特别是抵债资产处置越是拖延的时间长,贬值越多,损失就越大,考虑到降低风险,资产管理公司较为理性的决策是快速处置,不限于低价再售、拍卖抵债资产等等,这无疑使债务人经营雪上加霜,最终会影响债务资产的未来收益,缺少了未来稳定的现金流量作基础,债务重组也就无从谈起。而回购则意味着债权人放弃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权,由债务人自行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仅享有固定回报,这就为债务人修养生息、恢复生产创造了时间。因此,债务人存在回购债权的可能性。
但是由于债权回购协议一般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一对一的签订,而现实打包处置中将出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一对多、多对多的现象,建议由当地政府平台公司统一来承担债权回购义务,各债务人再与其签订定期还款协议。如此操作的目的在于进一步降低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风险,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公司对债权资产的收购意愿。在交易模式选择上,可借鉴中小企业集合信托一般采取的结构设计,由当地国有担保公司为债权回购提供担保,对债权资产进行信用增级,同时各债务人用有效资产为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下图为笔者对该项工程的初步设想,其特点为“三定一保”,即定价收购、定额回购、固定回报及财务担保,是针对目前国内资产管理公司实际情况而设计的,一定程度上规避了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风险、营运风险、收益风险,也解决了许多地区大量因涉诉担保而濒临破产的企业救助问题。
在项目具体实施中,为增加操作的可行性,进一步提出以下实施细则及要点。
一是分类排队,选择部分优质企业进行试点。由于该交易方式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一种尝试与探索,在未取得成熟经验时不宜全面推广。故需在全面排队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优质企业进行试点。选择标准宜本着多、快、好、省的原则。多,主要是指那些上缴利税多,职工人数多的企业。快,主要是指那些一旦解困后恢复生产经营较快的企业。好,主要是指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省,主要是指那些互保关系比较单一,解困较为方便省事的企业。
二是摸底测算,掌握企业现在及未来的真实偿债能力。这项
工作主要是为债权确权及预测企业债务重组后未来收益提供准确的依据,决定着债务重组的成败及规模,举足轻重。摸底测算由静态摸底与动态预测两部分组成。
静态摸底主要是摸清企业现有资产与负债的准确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参照企业破产清算的标准,做出企业静态偿债能力的分析,得出企业目前具有多少有效资产可用于承担互保连带责任,即有效资产的还款能力,这是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收购环节银行打折处置的重要依据。
动态预测主要是指对企业未来二、三年内产、销、利等未来收益指标进行科学的预测。这关系到债务重组后,企业是否具有偿还重组债务的能力。由于这项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一般可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在参照企业有效资产偿还能力和未来收益偿还能力的基础上,最终由政府部门协同各方商定一个合理的有效还款额,为了使企业留足未来获利空间,还款额原则上不应大于企业有效资产金额。
三是谈判确权,最终确定债权转让底价。上述通过摸底预测所得出的企业有效还款额,仅仅是政府通过科学测算得出的一种理论参考值,而并未取得企业及银行的认可,为此,必须分别与企业和银行进行艰苦细致的谈判。在与企业的谈判过程中,应根据各个企业的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做到“一企一尺”、“量体裁衣”,采取有针对性的沟通。在与银行的谈判过程中,建议采取“抓大放小”、“远宽近严”的策略。“抓大放小”是指对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要从紧,这主要是因为国有银行利润多,风险拨备充足;“放小”是指那些小的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因为这些银行规模小,利润少,亏不起。“远宽近严”是指针对外地银行可以适当放宽,而对本地银行则可适当从严,主要是由于当地政府对本地银行与外地银行的掌控力度不同。这种适度灵活的谈判确权策略,可以避免因个别银行不配合而影响整个确权工作的进行,有利于债权转让底价的最终确定。
四是招商推介,激励资产管理公司踊跃收购。确权定价工作完成后,当地政府即可将上述确权后的不良债权进行打包,并向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推介营销,邀请资产管理公司前来收购债权。目前,我国长城、东方、信达及华融等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正在各地收购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包,以图为未来的资产证券化沉淀资产。该项目设想的“三定一保”产品结构几乎是为资产管理公司量身定做的,并通过政府贴息、追加担保等设计进一步强化了风险控制,比较容易受资产管理公司的青睐。在具体实施时,可同时邀请多家资产管理公司参加竞标,以收取固定收益最低者为中标者,从而可以降低政府财政贴息的压力。
总之,这一构想如何落地还在于当地政府的重视和组织,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各方的合作细节还有待完善,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但是,这一不同于传统处置模式的新思维兼顾了各方利益,从根本上解决了一些优质企业的救助问题,在当下各地不良资产纷纷涌现的严峻形势下,这必将如“春晖”般的正能量,催化这些企业破茧而出、展翅起舞、比翼彩虹,更长更远的走向未来。
参考文献:
1. 银国宏、天亮.并购重组运作.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