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高校体制中的奴性悖论:以欧茨小说《超越奴役》为例[①]
摘要:美国当代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 Oates)的小说《超越奴役》( “Up From Slavery”)是她利用自己作为大学教师兼作者的特殊身份,精心刻画的北美高校校园生活作品。黑人教授法兰克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与机遇,从社会最底层成长为大学教师后,却自甘平庸堕落,不但自己走向失落,而且损害大学里的知识生产,小说表达的是高校、高校从业人员在“正确性”的口号下对高校空间生产所带来的损害,提示高校管理体制漏洞与个体堕落之间的恶性循环。
摘要:欧茨 学院小说 当代美国小说 《超越奴役》
Abstract: Joyce C. Oates’ “Up From Slavery” belongs to her academic fiction, depicting the American campus life of a Black professor who, after having successfully acquired a position in the college, trades on his blackness and the so-called political correctness to obtain his status in the university. His success may be attributed to his intelligence, hard work and the political time, however, it in return causes harm to the production of knowledge on the campus, indicating a vicious circle of the difficulty of application of, rather than lack of, standards in universities and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individual within the system.
Key words: Oates; academic fiction; “Up From Slavery”;
欧茨小说《超越奴役》中的高校悖论
布尔曼(Bulman 34)将校园小说细分为喜剧型、俏皮型、讽刺型。而学界倾向于认为,二十世纪前五十年的小说是以“讽刺”作品为主,后五十年充满了“田园乡土气息”(Rossen 1)。以罗森等为代表的批评队伍将这种“讽刺”归类为“贬斥诗学”(pejorative poetics)。在大学空间里,概念与逻辑的加工使得知识的生产正在以几何级数的速度增长。但放眼全球,人们似乎非但没有从这种智慧的爆炸性增长得到什么福祉,反而深受这种知识体系的伤害。各种针对大学的诟病也就不绝于耳。希斯•米勒曾指责曾经的“大学理想”在美国高校的荡然无存(Miller 339)。虞建华教授(2009)在《精英聚集地与灵肉交易场》一文中指出,美国高校反映出了美国社会的“一景”:“及时行乐之风弥漫于社会,传统价值观正在被蚕食,代表未来的一代似乎从内核开始腐烂”。青年人代表了的是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未来,他们“在校园里预演即将登场的人生大戏”,我们或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原谅年青学子在欲望驱动下、在世风影响下的无知,但面对大学精神在日渐沉沦,面对大学变成一种空间悖论,我们需要追问:美国校园里传道授业的教师们在做些什么?美国当代女作家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 Oates, 1938-)的《饿鬼: 七个讽刺喜剧》(The Hungry Ghosts: Seven Allusive Comedies, 1974)敏感地把握了大学里人文学科变化的青萍之末,把她的笔峰聚集于教师这样一群社会精英上。
七个相互关联又具有一定独立性小说在篇名上采用的别人某部名著的篇名构成,如《美国的民主》、《天路历程》、《超越奴役》、《悲剧的诞生》、《名誉的回报》。这些特殊的互文性的篇名一方面就在巧妙地暗示着高校在学术上创新性的欠缺(Trachtenberg 41),延续着贬斥诗学的传统,另一方面也在尽力刻画高校学术生活的政治权力之争。只是这种权力争斗,在学者惯有的“斯文”风格之下,表现得更加委婉。其中《超越奴役》更象微雕艺术,把学者斯文表面下玩转学术政治的丑陋一面刻画得入木三分。
一 高校空间里一个弱势黑人的沉浮
小说描写了一位黑人青年富兰克林·安布洛斯由“黑”漂“白”而跻身曾经为白人主导的高校学术空间的过程。客观地说,也大部分学者的成功之路一样,富兰克林的成功有他聪明、帅气、优秀、努力等诸多因素。他拥有了哈佛学位,作为富布赖特学者在英格兰留学一年,并在那里学会了在自己说话时杂进一些生硬的英国口音。在哈佛他颇得女孩欢心。他顶住了来自女孩家庭的压力,成功地与一位白人法官的女儿结婚。在1965年,他在西里贝里大学谋得教授职位,成为英语系里唯一的黑人,也是唯一的哈佛毕业生。而且,他很快成为系里最受欢迎的教授;他不久就进入了英语系的学术委员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掌握别的教师的工作去留权。这无论是一个黑人还是白人来说,都是莫大的人生事业成功。至此,他完成了自己地位的向上性迁徙,超越了自己的黑人被“奴役”背景。这在当时条件下,对于像这样一位黑人来说,无疑是一次不容易奢望的人生飞跃。
他用知识与努力“漂白”与提升了自己的社会身份,可是身份毕竟是“虚”的认知符号,而肤色却是“实”的感知符号,所以小说里才说“他知道他不是‘黑鬼’,而却不确信别人在瞟视他的时候是否知道”(Oates 66)。作者以全知视角进入人物内心世界,旨在表明此时的富兰克林虽然从社会地位层面“超越”了黑人被“奴役”身份,仍然在乎的是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是否成为了一个“白人”,这就是在暗示,他没有能够做真正的“超越”。
也正是这种敏感的不自信,从第二年开始,他“感觉到”一种奇怪的、无目的的忧郁。他觉得课堂上的成功来得太容易,他与妻子一起外出时,无法再引起曾经的那种注意力、或者看到偶尔的愤怒目光。这里我们读到的是多重信息:人们曾经更多地是以一个“黑人”的差异性来接受他——黑人竟然可以娶白人为妻,可以与白人一起出于高等学府,从事高智商工作,于是有人好奇甚至愤怒;但随着人们的习以为常,周围的人们与环境也在进步的时候,他却因此而沦为平庸;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也感觉到了这种平庸,而且不满足于这种平庸。在法兰克(小说中使用的富兰克林的另一称呼)看来,“毫无疑问”的是,妻子尤尼斯不再有魅力如旧,腰围与臀围都在增加。“当你仔细看她的时候,她都不怎么好看”(64)。“仔细看”的目光当然主要地是来自法兰克,“毫无疑问”也是法兰克的推断性结论。感官的视觉刺激、与娶得白种美人归的良好感觉一旦失去,当然就必须要有新的感官刺激来激起他生活的激情。
生活的乏味让他开始投身于同样乏味的教学工作——没有刺激他神经与兴趣的女生,他感到生活中的恐惧、丧失。二十八岁的他是一个“震撼”,三十岁的他在遭受“失去”。在这种丧失感中他感觉到了肌体的饥渴。他给自己三十二岁的生日礼物是一辆白色MG车,妻子与孩子却无法“挤”身其中,他给自己买了一件非常昂贵的休闲夹克在家里穿,在校园里他经常是穿着拉风的小牛皮软皮外套。
他希望利用学生对他的好感以获得一种浪漫的感觉。师生关系在这里首先同样地表现为大学里敏感的异性师生关系。这里欧茨表达得非常隐讳:“某一个辛迪或某一个桑迪以其大胆的眼神差点让法兰克引发一次丑闻,她回家对她父母一讲,父母又闹到校长与几个董事会成员那里……但在校长办公室里开了一次四小时会之后,法兰克求得了宽恕。他保证再也不那么‘不谨慎’”(67, 原文省略)。这既是人在“饱暖思淫欲”的劣根性的体现,也是一种文明体制所努力追求通过体制来防止个体劣根对整体所造成伤害的关键所在。
法兰克或许是从常规意义上一个白人老师那样的角度,来将学生对自己的仰慕解释为一种可能的浪漫关系;但学生家长则无法接受孩子与一个黑人(不是教师)的任何可能的两性关系。法兰克的承诺表明,他在骨子里面仍然认为自己被投诉不过是由于他的“不谨慎”,他的被宽恕一来或许是由于他并未做出什么实质性的冒犯,二来也或许是由于他所工作的大学更需要一个这样不太常见的“黑人符号”。
在学生面前一厢情愿的浪漫想法受挫之后,他转而打起了同事的主意。作为系里考评委员会最年轻的成员,在录用英语讲师的过程中,他对耶鲁来的一位年轻博士与来自牛津的一位年轻学生不以为然。他最感兴趣的是一位年轻女性名叫莫莉·霍尔特。莫莉面试就迟到了十五分钟,穿着超短皮裙,金亮色长靴。透过法兰克的眼睛我们看到“她非常漂亮,有一张小巧如精灵般的脸,剪得很短的金色秀发散乱于脸前,那么年轻、那么漂亮,还带着一份芝加哥大学的强力推荐信……!”法兰克看到她是带着一个三岁孩子的离异母亲时,他对她的兴趣更是有增无减,而那份芝加哥大学的推荐信竟然可以压倒耶鲁与剑桥的牌子。
于是,他花了好几个小时、开了好几次会,大费口舌来说服委员会里其他成员接受这位并不显得特别突出的莫莉·霍尔特。这里我们虽然看到的是一个黑人教师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而不惜牺牲学校用人制度的公正,但我们不能忘了产生这位黑人教师的社会背景与学术背景。换言之,当一个并不强势的黑人新生力量尚且可以借学术的名义大行一己之私的时候,整个高校学术界在用人制度与权力划分上的不透明、甚至可说是黑暗,从中就可见一斑。
莫莉·霍尔特意外地取代了另外的应聘者,不是依仗她的才学,而是依仗她的那一份性感。但是,遗憾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霍尔特虽然新潮,却有着独立的女性权力意识。她很弱势,很无助,却很独立。一个人带着小孩,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既要认真备课,又要忙着准备博士论文,同时还受着男性社会的各种可能的骚扰。面对着这一切的压力,这样一个孱弱女性竟然没有低下自己的头,没有放弃生活的勇气与追求,尤其是没有降低自己的做人标准。##end##
她接受了法兰克很多的帮助,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学术上的交流,仅仅是(错误地)认为法兰克和自己一样,从一个弱势的权力边缘挣扎出来有着许多的不易:她竟然是以一种同情的心情来与法兰克相处。她没有因为出于自己对法兰克的“感激”而轻易以身相许,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离异过的女子对性就可以随便,也没有因为别人帮助了自己就放弃原则。但此时的她是否知道法兰克可以操控她在这所大学里的工作生存权则不得而知。如果她知道这种严重性,是否会考虑以性交易作为一种筹码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不管怎么说,她没有让法兰克从她身上占到便宜。
当她明白了这位唯一的关照过自己的上级对她不过是另有所图时,她当场毫不留情地表达自己的愤怒:“莫莉跳了起来。从他的衬衫上她一把址下了他那淡黄色的领巾,扔在他脸上,使得他一时眼前无光。‘从这里滚出去!回家到你的白鬼老婆那里去’”(72)!她选择使用了“白鬼”(honky)这样一个黑人俚语词汇,就象黑人自己使用白人词汇“黑鬼”(nigger)一样有语用震撼力。
法兰克对莫莉的性企图没有得逞之后,恼怒的他很快露出了自己人性中丑恶的一面,开始利用学校的学术制度来赶走这样一位他曾经费力招聘来的教师。他装得很无辜,又很“大义灭亲”:“法兰克与其他老师逗留一起,很无奈地摇头,他们也在摇头。他不得不承认自己上了她的当……他不得不承认他犯了错误……这一堆的问题都是他的错,他说”。这种社交语用的语后效果很容易预判,果然,大家都在说“不要太责备自己,法兰克”。而系主任巴思的一番话则更是耐人寻味而充满反讽:“法兰克,我们从事的是一个要求极严标准的职业。个人情感根本就不应该介入。我相信霍尔特小姐在另一所要求不那么高的大学里会更开心……”(74)。
我们看到法兰克为了达到赶走莫莉的目的所采用的手段与借口并不都是学术上的证据,而是一种修辞上的“情感谬误”。他以自己作为系学术考评委员会成员的身份找到系主任,要求召开紧急会议,理由是“学生不喜欢霍尔特小姐”,“他们嘲笑她——她明显地读错了许多词。她不备课。我无意间听到她在咖啡间与学生的聊天,她竟然向学生传导错误的信息”。当这位系主任表示怀疑,说没有听到学生的投诉时,法兰克搪塞说这主要是因为“年龄差距”。为了打消系主任的顾虑,他不惜出卖莫莉与他私下聊天时告诉他的到目前为止她有一整年的时间没有准备写博士论文的这一私人信息。因此,系主任也就不必为失去一位未来的博士而有什么顾虑了。系主任因此而充当了法兰克撵走莫莉的急先锋。在会上,他巧妙地把情感修辞加以最大化:“霍尔特小姐不仅仅是不被学生喜欢。她公然在她的课堂上把我们其余老师都叫作化石”(73)。知识分子之间敏感的“相轻”情绪因为这一句话而被放大。而当拥有一定权力的系主任打定了主意要解聘一个人的时候,其它的障碍似乎都不是一个问题。在高校学术界混迹多年的系主任似乎更懂得这种公众修辞,他没有从学术标准,而是从大家更关心的钱袋来暗示参与投票的老师:“也有预算的问题,或许会有一点点影响到系里其他老师,除非霍尔特小姐的讲师席位被终止”(73-74)。尽管他要表现得不失公允地补充一句:“当然这无论如何也不要影响你们对这件事情的投票”(74),这句话在前面那一番解释之下自然难逃蛇足之嫌。
就这样莫莉都来不及为自己辩解,她就在“民主”投票被16:5的高比率解聘。
二 大学空间的特殊政治性
在欧茨的学院小说里,学生被“背景化”,教师走到前场。按理而言,在高校空间里聚集的往往是一个社会中的精英分子,他们凭着自己的智慧与顽强,可以理性地选择超越功利,与知识和概念为伴,为人类的共同福祉、而不仅仅是个人的一己之私来辛苦劳作。从表面上看,将一个不太合格的女性招入,赶走,出于私利,与校园的“政治性”关系不大,但我们应该看到,所有的操作,都是以一种“政治化”的手段来完成,按照特定的“民主”程序、遵守严格操作原则,一步步完成,但貌似正确的过程却让读者感觉到明显的不公正结果。
《超越奴役》(Up From Slavery)本来是布克·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 1858 – 1915)1901年出版的自传的书名。该自传很快就成为畅销书,并在美国黑人社会中引起极大震撼。华盛顿也因此于同年受到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邀请而成为第一位获邀进白宫做客的美国黑人。欧茨借为这部自传书名来作为自己小说的名字,除了小说名以外,她并没有用到原书其他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欧茨在这里是利用为小说命名的互文机会,微妙地道出了北美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以“黑人”话题影射出北美高校空间里无处不在的“政治性”,处处限制着大学的常规操作。
小说的背景是黑人作为劣势群体在大学里走向拥有话语权群体的过程。在六十年代的美国高校,“黑”成了一种人权斗争的筹码,“黑就是美”成了一句政治口号。但小说里,主人公富兰克林·安布洛斯不承认、也无法接受自己能够以黑人身份在高校里立足是这种高校政治性的结果。在他看来,他在这句口号流行之前十多年前,就知道自己很美(63)。这种自信让他不断地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让自己的“美”得到发扬光大。应该说,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比如优秀的学业成绩、夹着一口英式口音——兼有他本身长相上的帅气,应文化历史的时运而生,他幸运地成功了,可以在高校学术空间里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所以他认为,他是因为自己的努力与成功,才成了黑人争取人权的一个象征性符号,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沾了这种“政治性”什么“光”。
在美国这样一个高等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校园里一样充斥着污秽。权欲、性、贪婪都在打着学术的名义横行泛滥。结果,高校本来应该是一个最理性的地方,但当一群最能够思考的聪明人以政治的名义加学术的幌子走到一起的时候,上演的竟然是更加阴险的丛林法则。这里没有刀光剑影,失败者甚至不一定知道自己的对手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输在何处。
系主任巴思那一番关于高校是“一个要求极严标准的职业”的表述让“标准”竟然成了一个双刃剑一般的悖论词汇。我们看到,在知识的评判体系中——尤其人文社科范围内,有或没有严格、可量化的标准都是一种悲哀。所谓标准,往往是在大量的实践基础之上经过总结归纳而逐步形成的行事原则。而大学所被寄予的使命则是不断地探寻未知的知识体系与价值规律,这在操作中就使得现存的制度对尚不存在的规律体系的必然制约,更不要说作为规律代言人的学术权威。他们人性中自负的一面、功利的一面也必然会更加使得他们在主观上要竭力阻挠新知识体系的确立,这就在最大程度上使得旧的知识体系得以维护,从而妨碍知识进步。当学术与政治联姻时,高校这样一个不缺少“智慧”的地方,娴熟的知识政治手段会把校园政治玩得“炉火纯青”,外来者不具备居中评判与调停的能力,其结果只能是新的势力落败而亡。这样一来,大学就似乎永远处于一种悖论状态:要么是听任标准的因循守旧来褫夺大学的使命,要么是放弃标准来听任从业者的良知来维系大学运转。两者都存在高风险。而法兰克之流则两者都不是。他不过是借标准之名,巧妙地玩弄标准于股掌,行私欲膨胀之实。
这种现象必然首先表现为导致高校人才的腐败与流失,米勒(Miller 385)在他对北美高校的研究中也发现了这种现象:“如今人文学科里的大多数教授都知道许多优秀的、受过高等训练的、有献身精神的年青文学学者没能找到预备职位,或者有时任何职位都没找到。”高校这样一个高度依赖人们大脑智慧创造性的地方,如果有潜质者难以跻身其间,无德才者必然将其变为权力交易的市场,高校理想与意义将不复存在。
小说同时也在努力告诉读者,体制腐败之下没有受益者。凭着一泄私愤为快而赶走莫莉的法兰克虽然如愿以偿,却同时感到一种莫名的失败沮丧。他无法再如约去办公室与学生见面,而是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书房里,他穿上自己名贵的休闲夹克,在脖子上快速系上白色领巾:“他感觉得到自己的整体性、他的完整性 —— 一个不需要任何其他人的男人,当然包括不需要女人。不需要那只白母狗。不需要任何白人母狗”(76)。他衣服里象征性地包裹的不仅仅是他黑色的身体,而是整体的大学人;而且,在服饰以外,人们还在用各种知识、学术新名词包装自己,确立自己的权威,在完成自己人生“华丽转身”的地位提升与超越之后,就开始凭着光鲜的外表来排斥异己。在这种华而不实的脆弱包裹里,法兰克或许感到某种人性的孤独,他将这种孤独感定义为“一种细微的、敏感的、差不多是诗性的忧郁”,为了这种忧郁他必须付出宝贵的代价。所以,当他的妻子问要不要让他的双胞胎儿子来书房陪他玩,他觉得孩子的陪伴是“无边无际、那么健康、那么喧闹,可能会破坏这种忧郁”(76),就断然拒绝了妻子的提议,没有让他最爱的孩子来到书房,来维系自己勉强建立起来的个人空间。
在一个超越了“奴隶”身份却没有能够超越奴隶思维的切换中,法兰克从一本正经的大学空间里换到了本该有温馨气息的家里,一切都可以用家庭的柔和俗气来包裹的空间。可是,即使回到这个空间里,他却无法真正地融入其中。他用时装、用潇洒的气韵来让自己与这个空间绝缘。连最珍爱的、无辜的孩子也无法以其纯洁的柔气侵入其间。他拒绝了妻子的问候、孩子的陪伴。但毕竟他回到了家里,在他身上还带着他在大学空间里积蓄下来的负能量,这种能量让他抑郁,这种抑郁既有被人拒绝后的酸楚、恼怒,其中当然包括他假公济私、成功报仇后的无法快意,在大学里他必须装得很公允、很大义,但在家里,尤其是当他独自面对自己的时候,他无法再装,没有人会追究他什么责任,但他一份超越后的良知还是明显地表述了他的失落,因为他毕竟是人、是追求超越希望走向优秀的人。
三 结语
在欧茨的学院小说里,我们总能够读到她对高校模式的批判。在学术的追求过程中,要做到《道德经》所表述的“为学日益”不是一件很容易,但毕竟不少学者顽强地地做到了,这才有了如今高校洋洋大观的庞大知识体系。可是,我们有多少人能够自觉地做到自己孜孜以求的学术真理所要求的“为道日损”却是个问题。更多的时候,我们在努力以各种现实与欲望为借口,把生活的追求变得日益繁琐,终于迷失自己。由此我们想到《易经·损卦》要求的“君子以惩忿窒欲”,高校学者处于理性的高位,如果选择堕落,他所拥有的智商会给他很大的帮助去钻任何制度的空子,但正如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个体却竟然也是受害者而不会真正受益。但如果他凭着自己的理性智慧,愿意“惩忿窒欲”,对于个体、体制来说,都将是双赢的努力。
很明显,欧茨并不是在刻画一个黑人教授的成功与堕落过程。她是在努力表述人人或许都可以通过努力与才气求得自己学术上的成功,但成功之后的学者们是否能够恪守原道,能否共同营造出一种纯洁的高校政治自治气候,才是她这篇小说所努力追求的深远意旨。无论是一个国家政体还是像大学这样的高度发展的空间,都是人类文明进化的结果。一个有幸身居其间、代执其事的人,无论是由于幸运机缘、还是缘自个人努力,都应该有一种认真为学的君子心态,只有善于控抑自己的忿闷,妥善窒息自己的私欲,才是一条健康发展的道路。不然的话,以“君子”之高位,成小人之私愤,眼前的快意成功换来的却只能是长久的高校集体之殇。
引用文献:
Bulman, Colin. Creative Writing: a Guide and Glossary to Fiction Writing, Polity Press, 2007,
Miller, Joseph Hillis; Julian Wolfreys. The J. Hillis Miller Reader,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Oates, Joyce Carol. The Hungry Ghosts: Seven Allusive Comedies. Black Sparrow Press. 1974
Rossen, Janice. The University in Modern Fiction: When power is academic.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3
Trachtenberg, Stanley. “Desire, Hypocrisy, and Ambition in Academe” in Ben Siegel (Ed.).The American Writer and the University, 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es, 1989
虞建华,精英聚集地与灵肉交易场——当代美国校园小说《我是夏洛特·西蒙斯》评析,《外国文学研究》,2009(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