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抗日战争时期汉奸的特点
[摘 要]抗日战争时期在我们中华民族中出现的汉奸主要有四个特点,即人数多、层次全、危害大、下场惨。其中前三个特点使我国的抗日战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难(巨)性和破坏性等特点。历史昭示未来。外敌亡我之心不死。通过各种方法对国人加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性格与民族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使同胞具有健全的国格与人格,并时刻捍卫祖国利益和民族利益,在今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关键词]抗日战争时期;汉奸;特点
汉奸,原指汉民族中的败类;后泛指中华民族中投靠外族或外国侵略者,甘心受其驱使,出卖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败类。从总体上看,笔者认为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中出现的汉奸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人数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我们中华民族面临亡国灭种的历史关头,中日民族矛盾成为国内最主要的矛盾。此时举国上下千千万万个抗日勇士“宁当战死者,不做亡国奴”的怒吼和行动令山河生威,日寇胆碎。但是,并非所有的同胞都经受住了抗日战争中血与火的考验,在抗日战争期间我们中华民族中出现的汉奸人数也是多了一些,如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队共……歼灭伪军118万人。战争结束时……接收投降伪军146万余人。[1]另外,在抗日战争期间,在各级伪政权中、在各行各业中以及在民间中直接或间接地为日本侵略者做事,在做事中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地出卖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各级伪官员、伪职员、伪警察、伪特务、伪教员、伪演员以及市民、村民等更是不计其数,无法统计。
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出现几个汉奸是不足为奇的,但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出现的“二鬼子“(抗日战争时期人们对伪军、汉奸的蔑称)毕竟是太多了,这个社会现象值得我们华人认真反思,如当时有些国人的民族精神、民族性格和民族意识中是否缺少点什么。
二、层次全
在抗日战争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而加入汉奸队伍的中国人是三教九流齐全,什么层次、什么行业的人都有。如汪精卫(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国国民党副总裁、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国民参政会议长。1938年12月公开投降日本,充当大汉奸。1940年在南京成立伪国民政府,任主席。1944年死于日本[2])、周作人(现代散文家。五四运动时任北京大学等校教授。抗日战争时期曾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3])、程斌(原抗联第一军第一师师长,1936年6月在本溪叛变[4])、赵廷喜[濛江县(1946年解放后改名为靖宇县)保安村村民,1940年2月23日外出打柴时遇见杨靖宇,返村后在日伪特务李正新的盘问中供出杨靖宇所在的地理位置,之后又为日本人带路去搜捕杨靖宇[5]]等等。
三、危害大
在抗日战争期间,若不是汉奸丧尽天良地为日本侵略者甘当鹰犬,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的土地上将是聋子、瞎子和哑巴,他们在中国的土地上将是寸步难行,只能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但正是因为种种原因,有成千上万个汉奸投入日本侵略者的怀抱,他们为日本侵略者告密、带路、翻译、出谋献策等,帮助日本侵略者烧杀掳掠奸淫捕打中国的抗日志士和老百姓,所以日本侵略者才能在中国的大地上横行霸道达八年之久,进而使中国军民在八年抗战中承受了最大的民族牺牲,付出了高昂的民族代价。如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军民伤亡3500余万人,仅南京大屠杀就死亡30万人以上……按1937年的比值计算,日本侵略者给中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5000亿美元。”[6]
四、下场惨
由于汉奸的一言一行使中国抗日军民在八年抗战中承受了最大的民族牺牲,付出了高昂的民族代价,故中国抗日军民不但鄙视汉奸,也最痛恨汉奸。因此,在抗日战争期间和抗日战争胜利之后,清算汉奸罪行,伸张民族正气,严惩汉奸和消灭汉奸成为中国抗日军民的一致要求,从而使一批批汉奸相继落网,并获得应有的可耻下场(但也有一部分汉奸在抗日战争期间和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为了逃避惩治,他们隐姓埋名或逃亡异域他乡而失踪,最后成为漏网之鱼,没有受到人民的惩治和公判)。如向日伪特务报告杨靖宇所在的地理位置,之后又为日本人带路去搜捕杨靖宇的汉奸“赵廷喜因出卖杨靖宇将军的行踪,自知民愤极大,于事后不久潜往辽宁。抗战胜利后他又返回濛江,被当地群众认出,愤恨已极的当地人民自发地将其处以极刑。”[7]又如,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强烈要求下,曾经重(利)用汉奸为其看守住东南沧陷区地盘(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时,国民党军队还远在后方,蒋介石需要利用汉奸来阻止中国共产党军队对沦陷区的接收)的国民党政府,随着其势力逐步进入华北、华中、华东等沦陷区,随着国民党政府还都南京,随着汉奸利用价值的很快消失,国民党政府开始着手制颁法令,并开始逮捕和惩治汉奸。“逮捕汉奸的工作主要是由国民党‘军统’特务机构执行的……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在南北各地的肃奸工作告一段落。共捕获有汉奸罪嫌疑者4692人,其中移送各地高等法院者4291人,移送军法机关审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员会惩办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从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首都高等法院共审理汉奸案530余件,终结381件,其中判处死刑14人,无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梅思平(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党部组织部长、工业部长、实业部长、浙江省长等要职)是在南京被第一个枪决的大汉奸……周佛海(早年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加入过中国共产党,后改投国民党。日本侵华后,任汪伪政权财务部部长、伪行政院副院长等要职。日本投降后曾被蒋介石任命为上海行动总队总指挥,后在舆论压力下被捕)被首都高等法院判处死刑。周不服上诉于最高法院。(在蒋介石的干预下)最高法院改判周佛海无期徒刑……1948年2月,周佛海心脏病复发,死在狱里。”[8]
1949年春,随着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南下,南京国民党政府为应变而对被关押的汉奸作了特殊决定:“处无期徒刑以下者一律释放;(处)无期徒刑者一律移至上海提篮桥监狱和(南京)老虎桥首都监狱继续羁押。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遗留下的汪伪汉奸重新收押,并对他们进行强制性改造和教育,有的则视其罪行给予重新惩处,有的在镇反中以反革命罪被镇压……如当年的伪治安总署次长、伪河北省省长杜锡钧,‘军统’曾逮捕过他,又在1947年将其释放,1951年杜(锡钧)在镇反中被镇压。伪南京市长马元放(也)在镇反中被正法。”[9]可见,在民族战争中出卖祖国利益和民族利益的败类是决没有好下场的。##end##
总之,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在我们中华民族中出现的汉奸人数多、层次全、危害大,因而使中国的抗日战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难(巨)性和破坏性等特点。历史昭示未来。目前和今后的国际形势表明:外敌亡我之心不死。在现在和将来的捍卫祖国利益和民族利益的斗争中是否会再出现汉奸呢?谁也不能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这要看是否有人想当汉奸。因此,通过各种方法对国人加强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民族性格与民族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使同胞具有健全的国格与人格,并时刻捍卫祖国利益和民族利益,在今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外敌侵略(如政治侵略、经济侵略、军事侵略、文化侵略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侵略等),为了我们祖国和民族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这样做。
[参考文献]
[1][6]半月谈杂志社.抗日战争综述[J].时事资料手册,2005,(4).
[2][3]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1979年版)缩印本[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
[4][5][7]李向前.杨靖宇殉国史事补真[J].党的生活,1996,(4).
[8][9]滕小阳.南京惩治汉奸始末[J].法律与生活,19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