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关键在于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而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焦点问题,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影响及对策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但仍然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解析观点不一,有待进一步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本质内涵进行整体性的理论解释。本文通过对已有研究文献的分析,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进行梳理和解释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制度因素、中观层面的社会网络缺失及微观层面的人力资本等三个层面对农民工市民化障碍及对策思路进行了有益探讨。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市民化;内涵;文献分析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群体。而农民工市民化相关问题研究作为当前国内学术界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国内诸多学者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但仍然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解析观点存在纷歧,有必要进一步对农民工市民化的内涵进行整体性的解释和把握。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农民工市民化认识和理解需要做到更加综合化和系统化,从理论上解析农民工市民化本质内涵,不仅有利于全面把握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现状、障碍及对策思路,而且有助于对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进一步深入研究,进而推动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民与市民化
为进一步理解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本质内涵,有必要首先要对市民及市民化的含义作出明确界定。
(一)国外对市民与市民化的理解
西方国家中,一般认为马克思·韦伯对市民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马克斯·韦伯对市民的含义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解释:一是市民应是几个特定的有着特殊的社会或经济利益的社会范畴或阶级。而市民包括小市民和大市民,也包括工人和企业家等多元阶级构成;二是市民又区别于无产阶级、官僚阶级和其他人员,是由一定的“拥有资产和文化的人”而形成的阶级阶层,即所有企业家、有文化及有一定阶级生活规范和社会声望的人员;三是市民应具有国家成员的基本资格,并持有一定的政治权利。 [1]可以说,韦伯从经济角度、社会角度、政治角度等三个方面对市民的含义进行了解释。首先,市民是生活在城市,具有一定的职业,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阶级。其次,市民是包含着特殊的社会利益的,具有社会等级及社会性质的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最后,市民是国家的正式成员并且具有政治权利,这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上的市民,应该是发展了的市民。这种市民的含义强调有身份自由和能够充分享有各种社会权利的社会成员。
作者:严春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