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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风险及评价
 
更新日期:2018-10-29   来源:经济论坛   浏览次数:414   在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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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作为基础性产业的交通运输行业在近几年也得到了蓬勃发展。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披露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完成铁路、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27902.63亿元,比上年增长4.7%。尽管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迅速,但是与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相比,交通运输行业的投资需求缺口依旧明显。一直以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均依靠的是政府投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而日益增长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需求,给政府财政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之下,PPP模式应运而生。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公共私人合作伙伴关系,在我国被称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一场先进的制度革命,将PPP模式引入到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当中来,不仅可以极大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更重要的,还可以借助社会资本先进的建设与管理理念,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部门各自的比较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务。
但是数据表明,在PPP模式的运用过程当中,很明显地出现了社会资本真正参与到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的热情不高,项目落地率较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社会资本在PPP模式当中面临的各种风险直接相关,风险因素阻碍了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积极性。本文研究认为,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的风险具有持续时间长、复杂多样性、易受政策与特许权协议影响、呈阶段性变化、风险边界较模糊等特点。通过文献分析法,列出包含35个风险因素的风险初步识别清单;通过访谈调研法,对风险初步识别清单进行修订,筛选出29个风险因素;最后利用问卷调查法进行风险最终识别,得到影响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风险的20个风险因素,并对其进行信效度分析及因子分析,认为这20个风险因素是科学、合理的,构建了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完成风险识别体系的构建之后,本文在比较各风险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的特点,认为利用风险矩阵法评价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风险具有合理性和适用性。并选择海南三亚有轨电车示范线PPP项目作为案例,对风险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的选取进行运用及检验,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风险应对措施。

关键词:交通基础设施;PPP;投资方;风险识别;风险评价

1. 绪论
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至2016年年底,我国完成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27902.63亿元,比上年增长4.7%。一直以来,我国主要依靠政府投资来进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给政府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尽管如此,仍旧无法满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在政府财力难以为继的条件下,以及使用者的需求和民间资金充沛的情况下,国内将 PPP 投融资模式引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私人资本日益强大的力量使得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得到解决,推动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并克服国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融资模式单一的弊端。
对于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而言,投资额动辄几十亿,有些甚至上百亿,且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合同期长,合同相对不完备,PPP模式下投资方实质上存在着巨大的潜在风险,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资本的进入。此外,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也受到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国际金融和货币市场竞争激烈,不断波动,企业因此所面临的风险增多,企业的风险管理得到日益重视。尤其在PPP模式下,规避风险、提升效率,无论对于政府部门还是民间部门,都是巨大的挑战。
本文对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进行充分的风险识别,获取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的最终风险识别清单,建立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对各风险评价方法的比较,选择风险矩阵法并结合问卷调查法,作为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投资方的风险评价方法,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当中,对投资方的风险进行评价,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分析法、访谈调研法、问卷调查法以及案例分析法等。



2. PPP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运用
2.1 交通基础设施主要特征
2.1.1 具有准公益性
根据社会生产消费物品的消费、生产和效用等方面的特点,可以将其分为公共物品、准公共物品、私人物品三大类。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与非排他性的特征,不能被分割消费,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常是被垄断的;与公共物品相反的是私人物品,可分割消费,并且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其产品和服务需要通过消费才可获得,因此不易被垄断,在生产经营中会产生竞争;介于前两者之间的即为准公共物品。
交通基础设施产品在消费上有一定的非竞争性,公益性质较强;交通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排他性;交通基础设施具备私人产品的部分属性,消费者可用分段支付的方式对其进行消费,且具有可分割性。由此可见,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运输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兼具公益性与市场性。因此交通基础设施采用PPP模式,借助政府补贴进行市场配置,引入社会资本十分可行。
作者:陈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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