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灵长类动物社会相比,人类社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在许多情况下能够平均地共享资源(Fehr & Fischbacher, 2003; Henrich et al., 2005; Melis, Hare, & Tomasello, 2006a, 2006b)。前人研究表明,黑猩猩在分享其通过合作获得的物品时,会受物品类型的影响,物品位置越能造成垄断时越不会分享(Melis, Hare, & Tomasello, 2006a, 2006b)。而Warneken等人将研究聚焦到幼儿平均分享上,研究结果表明,即使在垄断条件下,大多数3岁左右的幼儿在合作之后都能与同伴分享同等的资源(Warneken et al., 2011)。此研究将平均分享的定义概括为不依据对象的实际表现而是按照均等的方式进行分配的一种行为表现(Leventhal & Anderson, 1970; Lane & Coon, 1972; Leventhal, Popp, & Sawyer, 1973)。平均分享行为是分享行为的一种,同样会受到年龄、认知、物品类型和位置的影响。Benensona和Radmore(2007)的研究表明,5~6岁是幼儿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心理发展越完善,越能够促进幼儿人际交往能力和自身素质。
除了年龄和认知发展因素之外,物品类型和位置也是影响幼儿平均分享行为的重要因素。前人研究表明,幼儿更倾向于平等分配资源,按贡献原则进行公平分配发展的比较晚(Damon, 1975; McGillicuddy-de Lisi, et al., 1994)。Blake 和Rand(2010)对3~6岁幼儿的平均偏好研究发现,资源价值会影响幼儿的平均偏好,当价值越大,捐赠行为越少。Mosbacher等人将幼儿园幼儿和四年级学生分为两组去分享喜爱的和不喜爱的物体,以考察刺激价值对分享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分享行为受刺激价值的影响,随着刺激价值的降低,分享行为随之提高。因此,作为分享行为的一种预测指标来说,物品价值比年龄的预测性更强(Mosbacher, Gruen, & Rychlak, 1985),同样对于物品类型的研究表明,儿童最不愿意与人分享的是食品,特别是他们喜欢的食品,因为食品是一种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刺激,对儿童来说比其他奖品更具吸引力(李幼穗, 赵莹, 2001),以及在李婉羽(2016)的研究中得出,3~6岁幼儿的分享水平具有利己性,但是趋向于均分,均分的比例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Warneken(2011)等人通过奖励物品容易垄断与否来探讨物品位置对3岁幼儿合作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幼儿基本都能进行积极合作,即使在容易垄断奖品的聚拢条件下,大多数幼儿都能进行平均分享资源。而与分散条件相比,在聚拢条件下,幼儿对糖果的平均分享比贴纸的平均分享行为更多,这表明物品位置和类型都会对平均分享行为产生影响。
通过以上已有研究可以看出,关于幼儿分享行为的研究备受国内外学者关注。以往研究发现,4岁或以上的儿童才能够进行平均分配行为,而Warneken等人(2011)的研究推进了以往的研究,发现合作能促进更低年龄的儿童(3岁)进行平均分配行为,有助于揭示人类合作、社会规范的发展根源。Warneken等人也探究了奖励类型和位置条件的影响,但在年龄阶段上有所不同,在他们的研究中,被试是3岁左右的幼儿。根据心理理论(Premark & Woodruff, 1978),虽然3岁的幼儿自我意识已经得到了发展,亲社会行为也开始出现,但仍处在萌芽时期,因此不能够将这一阶段的结论推之到更高一阶段的幼儿上,5~6岁的幼儿心智发展更为成熟,行为表现也更趋于稳定。根据埃里克森的发展理论,5~6岁的幼儿属于学前期,也称游戏期,幼儿主要通过玩具来与社会沟通交流,玩具是幼儿与同伴交流的主要辅助工具,交换或分享玩具是幼儿主要的社交方式(林崇德, 2009)。这一研究在前人研究上做了一定的推进,探究游戏期的幼儿在分享物品是食品(糖果)和玩具(贴纸)时,其分享行为的变化,研究选择糖果和贴纸作为奖励类型的两个变量,是参照Warneken等人的研究中的选择。在研究中,他们选择了四种食品:饼干、软糖熊、面包和薄脆饼;四种物品:纸板、魔方、玩具青蛙和贴纸,并让幼儿对八种物体进行偏好评估,其中糖果和贴纸的喜好程度高于同类比较的物体。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发现幼儿对糖果和贴纸的偏好程度也相对较高,因此,研究者认为糖果和贴纸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食品奖励和物品奖励。从这两个因素入手探讨不同的奖励类型和位置条件对于幼儿分享行为的影响。同时,这两种物体对于幼儿来说是极为常见和极具吸引力的,因此对幼儿的分享行为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