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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开展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的教育学价值
 
更新日期:2024-12-03   来源:   浏览次数:313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带动高校其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并以此带动高校其他工作。”[5]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育人功能。”[6]所以,推动高校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对于高校而言,首先应着眼于考察其教育学价值,意即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对于增强高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意义以及育人功能的发挥。如果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育人功能,则应乐见其成,反之则不然。从笔者掌握的信息分析,其教育学价值是明显的。
(一)架构起高校全方位育人的新格局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高校的育人工作必须是全方位广覆盖的,学生在哪,教育就应该跟进到哪,通俗地说,学校育人应该围绕学生转。这是高校职责所决定的,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由之路。现在高校的学生在哪呢?在网上!如今高校学生“每日必网”、“无网不在”已是不争的事实。
面对大学生学习生活场域的重大转移,教育界的应对策略也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早些年,有学者视网络如“洪水猛兽”,把大学生经常性长时间上网称之为“网络成瘾”,国家相关机关也要求大学生“走下网络”,对学生“上网”一味采用“堵”的方式加以“剿杀”。近年来,随着“MOOC”的兴起,尤其是“网络学习”的流行,“教育信息化”步伐的加快,人们开始反思网络的教育功能。正如有专家指出,“在当今信息化运用方面,教育是最落后的领域之一。”[7]还指出,“教育领域正处在一个大变革的前夜,未来十年中什么叫教室,什么叫课堂,什么叫学校,什么叫教师,什么叫学生,所有这些基本理念都要重新定义。固定的人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学习固定的内容的状况将彻底改变,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学习任何内容将变成现实,网络使互动式、个性化的学习变成现实。”[8]致力通过净化网络环境,用健康优质的教育资源占领网络时空,丰富状大网络传播的正能量,着力把网络世界建设成为大学生学习的“第三课堂”,使网络成为与实体高校并驾齐驱的“网上高校”,旨在通过“疏”的方式,使网络这个“最大变量”成为最大机遇。
时至今日,高校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唯独无孔不入而又迅猛发展的“网络育人”,至今未引起各高校足够的重视。因之也成了高校育人工作中最致命的软肋和短板,甚至是盲区,并日益成为高校育人成功与否、质量高低的“命门”。
一方面,心在网络,眼在屏幕,手在键盘早已成为大学生学生习生的新常态。换句话说,网络不仅早已成为大学生获取丰富知识最经济最快速最便捷的渠道,也成了他们最重要的生活内容和最主要的生存方式之一。相当多的大学生业余时间甚至是课堂学习时间几乎沉浸在网络里,而且都是积极主动的,即是真正落实了学习主体地位的。因此所受到的感染、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不仅是广泛的,更是深刻的,有些还是刻骨铭心的。
另一方面,相对网络世界,在高校实体化的教育与科研中,受传统行为方式等影响,高校教师更多的是喜欢在网下(外)忙碌耕耘,写论文,搞科研。这与大学生热衷网上学习形成巨大的反差,因之教学活动中师生关系渐行渐远,课堂上师生各说各话,甚至南辕北辙的现象几乎成了常见的教育场景,因而也成了典型的见怪不怪。其育人效果不言而喻。
正是这种育人效果的巨大反差,使我们不得不正视“网络育人”问题。开展优秀网络文化成认定,表面看是承认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为高校教师的劳动成果,而本质上是通过高校教师优秀网络成果认定科研成果,真正落实学习者中心地位,这不仅可以无形之中缩短甚至完全消除师生之间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距离,更可以实质性地构建起网上师生教学互动共同体,实现网上(内)网下(外)教育一体化,变高校的网上被动预防(堵)为网上主动教育(导、疏),最终真正形成高校全方位全覆盖的育人新格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调动教师创作网络文化的积极性
高校教师是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的主要创作者,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关键要调动教师积极性。笔者认为,高校教师开展网络文化创作,主要源自三种驱动力。一是兴趣驱动。少数高校教师有网络写作的爱好,在较为休闲的生活境遇下,自娱自乐,偶发性地在网上撰写发表一些抒发心情和生活感悟的文章。然而,在高校教师职称评聘竞争愈益激烈的环境下,具有这种雅兴的教师是越来越少。即使有这样的教师,他们撰写网络文章的出发点亦不在育人,更多的只是关注自身的感受和体验。有些文章还只对网络好友公开,并不面向社会公众。
二是要求驱动。就是组织上有要求,如单位规定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者或教学名师等要开设博客、开通微信等,并撰写网络文章,对学生开展网上教育引导。但是,这种要求如果不跟教师自身利益紧密挂钩的话,具备这种奉献精神,“对少数积极分子可以,多数人不行,短时间可以,长时间不行。”[9]因为撰写网络文章,毕竟也是一项艰辛的脑力劳动,费时又费力。
三是利益驱动。就是规定教师在网络上撰写并公开发表文章可以认定为科研成果,影响教师职称评聘,实现“名”、“利”双收。当然,这也是高校教师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因而也可以成为高校教师创作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强大而又持久的驱动力。
马克思主义指出,物质决定意识。就激励行为而言,利益驱动作用最大,兴趣驱动作用次之,组织要求作用最差。因此,建立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可以最大限度调动高校教师创作优秀网络文化成果亦即参与优秀网络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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