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农村市场的管理,主要由牙行进行。牙行是市场交易双方的中介人,其如能是评比物价、监督市场交易。同时向双方收取一定佣金。统治者利用牙行牙户作为课税和市场管理的工具。牙行有“官牙”“私牙”之分。“官牙”由官府发给牙帖,牙人必须负责向官府交纳税银。清代牙帖由各州县衙门发给,帖有定数,税有定额。例如山东长清县丰齐等十集,共有花行帖十张,牛、驴行帖五张。乐陵县花园等六集,每年交“牛驴税六十两七钱七分”,“牙杂银六十七两八钱七分”。牙人的产生,是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牙人逐渐增加了它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消极作用。清初,全国各地衙役滥发牙帖,各墟市牙户大量增加,“即如各集场中有杂货小贩无籍牙行者,今概络牙帖抽利息,是多一牙户即商民多一苦果”。康熙年间,福建诏安县“山市地多暗微”,漳平县“市 如桂林、华口、溪南、象湖、新桥、安仁等处,旧有墟阜饷馆,皆缘巨侩假借稽查私盐之名,阴行垄断罔和之实”。【2】又如雍正年间,山东临邑集市的牙帖“岁有增加”“向来无借牙行者,今概行给帖,而市井奸牙,遂借此把持,抽分利息”。
清代各地许多农村市场,为了抑制官牙私牙的滥收税额,往往由集市自行设置牙行经纪。如山东陵县神头镇的四九小集,由“镇间士民公议,设官斗二枚,官秤一枝,牲口经纪二人”,至于“充行人役,必镇民公议忠实之人,皆由雇充。”这样“既不领押帖完课税,自无从借口官例,鱼肉商民”。【3】齐东县的九扈镇义集,也是自己“雇觅斗秤人役,在集应役,并不取集场分文。商民办税,十有余年,一方称便”。【4】
有的地方农村市场由富商负责管理。例如,在四川,地方官府把禁止“垄断”、筹酌“调剂”之事,交由“居士”者负责。【5】四川场市街巷一般设有栅栏,饬令更夫按时启闭。场中设置乡约,或专设“场头”或“客长”数人不等。其职能是负责地方治安,狱讼案件的上转下达,以及“每月初一、十五日或初二、十六日”,在场上宣讲“圣谕广训”。【6】
闽粤的墟市,不少系有宗族置地营建,并由其负责管理。例如闽北的禾口墟,为张氏一族所有。张氏在宋代购买了地名禾口的荒山一片,在明代万历年间始开墟市,建造商店、客房、蓬厂、街道等,到清代又建立戏台、茶亭等设施,收取一定的租额,并不许别人染指。类似这种墟市在福建较为常见。康熙年间,上杭县蛟洋集场为傅姓之地、新坊集场铺排货物基地也为李姓之地,明订“其地止为贸易用,不准外姓架造房屋”。【7】广东东莞县的仁和墟,由凤冈陈氏宗族拥有,其族派出墟甲管理,禁止私牙等抽收名目,如若墟甲没有尽责,“一并责革”。这些都反映了地方宗族把持垄断并负责管理墟市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