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是为了增进人民健康,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充分考虑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保障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总体负担不增加“两个着力点”。
1. 做好调放结合
医疗服务价格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两个属性,科学性在于能够真正反映医疗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价值,合理性在于医疗服务价格能够实际反映医疗服务供需状况[8]。遵循调放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是多年来价格改革积累的一条基本经验。能放给市场的,坚决放给市场,通过医保控费和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价格合理形成;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科学核算医疗服务成本,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真正做到管细管好管到位。
2. 建立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
中医医疗服务成本中人力成本、技术成本、知识成本和时间成本是影响中医医疗服务定价的重要因素[9]。要深入了解医院自身的经济运营情况,结合对不同级别的中医医生的大规模调查,探索量化中医人力的知识价值并将其转化为项目价格数据,科学合理地核定成本,适当提高医务人员的劳务价值。
3. 增加中医诊疗收费项目
学习借鉴北京市、天津市经验,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中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选择省中医院以及3~5所市级三级中医医院,进行项目比较,增加中医类医疗服务治疗项目,使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达到250种左右。
4. 探索多种定价方式并存的管理模式
到医院看病往往涉及到一系列医疗服务项目的组合运用,单纯按照项目付费过于机械,不能够反映实际。2016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在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必须加快建立按项目、按人头、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及按效果定价等多种方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可以学习借鉴山东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经验[10],探索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定价范围,对中医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临床疗效确切的中医优势诊疗技术,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以便更好地推广应用传统中医药服务。
5. 实施价格动态调整
按照“小步走、不停步”的原则,综合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变化、人均费用增长等因素,利用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测算办法和有关费用考核的指标体系,建立起基于成本和费用的不断变化的调整机制,定期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11]。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省价格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立项后,由医疗机构制定临时价格,临时价格试行一年后,再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正式指导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