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62%的农牧民对政策表示非常满意,32%表示满意,也就是说草原补奖政策的满意度达到94%,尤其是补奖政策带来的生态环境改善令人满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补奖标准偏低
宁夏按照国家制定每亩补助6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政策实施后,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均反映,随着生产成本增加,养殖成本不断增加,养殖效益空间不断压缩,现行的补奖标准远不足以补贴牧民完全禁牧的经济损失,一些调查户出现减畜减收的负增长现象,尤其承包草原面积较少的农户,草原补奖收入更少。
3.2补助标准存在一刀切现象
宁夏全区22个县(区),各地草原情况明显不同,补助标准没有体现分类指导原则,存在一刀切现象。农民自愿保护草原生态,前提是补贴标准大于机会成本,否则就会出现继续放牧、偷牧、夜牧等行为。宁夏各地天然草地,类型不一,其生产力差别较大,补助标准一刀切不符合生产实际,对生产力较高的温性典型草原、草甸草原地区农牧民自觉自愿禁牧的激励力度更弱。
3.3草原监管执法能力需进一步提升,草原征占现象突出,面积不断减少
宁夏先后出台过《草原管理条例》和《禁牧封育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但是草原监理机构不健全。目前仅有自治区草原工作站设立草原监理中心,市县(区)没有执法监理机构,执法人员少、执法工具不全,执法手段相对落后,存在着有法难落实,执法难严格等现象,不利于草原补奖政策的持续实施。
3.4种养成本增加,草畜关联不强,种草和养畜收益放缓
舍饲畜牧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大,家庭式小规模养殖逐渐减少。尽管政府通过各种途径补贴养殖户各类养殖配套设施,并邀请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舍饲养殖等相关技术宣传和技能培训,但是受人工、农资等生产成本上升和畜产品价格下滑的影响,农户舍饲养殖成本不断增加,养殖效益下降。一些农户经过多方博弈后, 选择违禁放牧或放弃养殖,以减少饲草料的成本投入,缓解自身生存压力,这与政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
3.5禁牧政策需灵活实施,长期完全禁牧需谨慎对待
宁夏草地生态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需要恢复的周期长。而5年的周期,对于生态退化天然草地,尤其是退化严重和荒漠化草地,难以获得实质性修复。一旦开始放牧,相关制度和管理不能及时跟进的情况下,禁牧成果将不复存在。但是,调查中也发现,长期禁牧情况下,对于部分恢复情况良好的天然草场,如果不进行适度的干扰,不利于其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的提高,并且存在着草地资源的浪费。权衡利弊,如何使退化草地通过补播、人工种草等措施加速生态恢复,生态恢复的草地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建立草畜平衡、合理利用,将是今后进一步需要探讨的问题和方向,也是进一步完善和合理化生态补奖政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