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民族舞蹈创作的创新意识
文章摘要:舞蹈艺术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性格,舞蹈是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中国是个文明古国也是个舞蹈资源大国,五十六个民族各自都有代表自己民族特征的民族民间舞蹈,随着社会生活的进步和发展,在民族舞蹈的创作上也要求我们有所求变、有所求新,来适应舞蹈艺术的本土发展和国际发展。虽然我们在民族舞蹈创作的创新上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创新观念上存在若干误区和盲区,令我们的创新之路滞缓不前,这就需要我们舞蹈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民族舞蹈创新意识。
关键词;民族舞蹈/创新观念/舞蹈创作/
正文:
舞蹈艺术的民族情节
自从黑格尔将舞蹈看作是“不完备的艺术”以来,在整个西方现代艺术哲学领域里,似乎只有苏珊·朗格、纳尔逊·古德曼把舞蹈与其他艺术相提并论。其实早在1938年,罗宾·乔治·科林伍德在《艺术原理》一书中就明确指出舞蹈在所有艺术形式中的突出地位。他从表现主义出发,认为艺术的本质既然是表现情感,而任何情感都要以语言的方式表现出来。因而每一种艺术形式也就成为一种特殊的语言。科林伍德认为,这种全身性的动作姿态语言是惟一“实际存在”的语言,而我们今天称之为言语及各类的语言只是它的一部分,都是一种特殊化了的身体动作姿势形式。这样,以身体活动为惟一前提的艺术——舞蹈,就不仅是一切语言之母,而且也是一切艺术之母了。虽然存在论证上的不完善,但是无论是科林伍德“全身性动作姿态语言”,还是朗格“动态的形象”,都体现出舞蹈在艺术的世界里举足轻重的地位:舞蹈是人类最早创造出的真正的艺术。
舞蹈以人体为表现工具,通过有节奏,有组织和经过美化的流动性动作来表达情意。它是一种表情性的时空艺术。由于舞蹈是用千姿百态的舞蹈动作为语言来塑造艺术形象,借以抒发感情,因而,人们称舞蹈为人体动作的艺术。英国有位舞蹈家认为:“舞蹈是由感情产生的运动。”美国舞蹈家认为:“舞蹈是身体的一种有节奏的运动。”“舞蹈在一定空间之中,合着一定的节奏所作的身体连续的运动。”法国舞蹈家认为:“舞蹈是通过本能的或提炼的动作,惯常的或富有艺术性的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形式。”日本舞蹈家认为:“舞蹈是存在于时间与空间之中的肉体有节奏的运动。”不论如何界定舞蹈的概念,有一点我们是可以达成共识的,即舞蹈是有节律的,美化的人体动作为手段来表达人的内在心态,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舞蹈艺术是伴随人类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同步产生,并成为人类历史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门最早形成的艺术形式之一。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都在他们的社会生活和生产劳动中创造了一整套反映民族生活、思想情感并具备一定审美特征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是每个民族开创时间最早,历史延续时间最长,流传范围最广,最能直接表现情感的一门艺术,也是每个民族历史发展中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民族特色,最能反映民族性格和审美情趣的一门艺术。中国是文明古国,也是舞蹈资源大国,五十六个民族都有代表自己民族特征的民族民间舞蹈。任何一个民族或部落的人们,当听到他们最熟悉的音乐或舞步声时,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兴奋情绪,并传达给身体各部位、各关节,随着舞律的变化,身体便自然舞动起来。由于每个民族所处地理环境、政治历史、宗教信仰、民俗民风的不同,又形成了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风格,如不同地区舞蹈,动作的力度、软度、开度、幅度和舞律的差异。目前散存在中国各民族的形态各异的民族民间舞蹈除了自己的一些独立形态和表现方式之外,它世世代代沉淀在人们意识深层和社会心理机制中,它的文化包容量非常复杂而又博大精深。舞蹈是艺术表现的最高境界,而舞蹈艺术的民族情节则丰富了舞蹈的生命力,人类的一切知识和经验(不仅是视知觉的)都只能来源于人身体的整体性活动,没有这种身体的活动,我们将无法理解任何知觉对象,作为一种高级艺术的舞蹈,在史前期就已经发展起来了,还在文明的初期,它就达到了其他艺术和科学所无法比拟的完美水平,因此民族舞蹈对于某一个民族的历史、文化、艺术的反映都是其他艺术形式和手段无法比拟的,而也正是舞蹈文化最为集中和形象的表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阶段性社会状况和生活水平。民族的存在更是从地域和意识形态上必然的将舞蹈的种类进行了某种标准的划分,使得我们的舞蹈世界愈加绚丽多彩。
我国少数民族舞蹈的现状
自1980年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以来,我国少数民族舞蹈艺术有了质的飞跃和长足发展,突出表现就是培养出了一批高水平的各民族舞蹈创作和表演人才,产生出不少享誉国内外的优秀舞蹈和舞剧作品。绝大部分都以传统的、民族的舞蹈为基础,在保持原有韵味的前提下,既体现出编导的创新意识,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众多优秀民族舞蹈作品中,编排的手法多种多样,传统型、元素型、状态型、抽象型、意念型等兼具,表现出创新的精神面貌。有的舞蹈抓住细节,淋漓尽致地表现生活内涵;有的用肢体语言打开精神世界的大门;有的突出展示民族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但是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高呼民族舞蹈创新的背后,确实存在一些误导因素和错误的信息,使得我们的民族舞蹈在不断创新的进路中走得有些急走得有些偏了,综合以上对舞蹈艺术的理解以及少数民族舞蹈文化的诠释,对于新时期中国民族舞蹈创作中的创新意识我们应该进行重构,在发现和批判问题的同时,我们可以在假象中寻找到真正意义上中国民族舞蹈创作创新意识的本质,解构原有的意识流中不和谐的成分,通过修正、修改、修饰的方式来使得民族舞蹈的发展抛弃旧的体系,树立正确的民族舞蹈创新意识,将中华民族的舞蹈艺术推向世界,光大民族舞蹈的美好未来。##end##
少数民族舞蹈创新意识的不足与完善
一,民族舞蹈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然而创新不单指表现新的主题、运用新潮的动作,而重在拓展。同样,民族舞蹈的现代性也不是抛弃和改造民族性,而是强化和发展。“现代性”应是指“现代人最深刻的本质,它即为现代思辨所揭示的灵魂深处的奥秘,是那种超越自身,无限发展的精神”(丹尼斯·贝尔语)。在这种精神引领下建构起来的具有“现代性”的舞蹈艺术一是具有现时代的独创性;二是具有现时代的经典性。如果这两者均属于一切优秀艺术品的标志的话,那么,对于舞蹈的现代性而言,它还具有和一切传统艺术相区别的“实验性”——为艺术与为生命的发展寻求更多的可能性而作出的超出传统价值判断的种种探索。因此,作为一具有现代性的民族舞蹈不仅应该具有批判旧传统中的僵化成分的勇气,亦应具有超越旧传统建设新文化的能力。因为只具有破坏力而缺少建设性的艺术行为较少具有说服力。舞蹈“现代性”的艺术尺度永远存在于它作为一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的特定的文化“角色”之中,永远存在于一个民族的现代审美理想之中。从另一方面而言,整个社会应对现代舞蹈的“探索性”与“实验性”具有足够的认识与理解,并对其敞开更宽广的怀抱。注意不要教条地以传统与主流艺术的标准来要求与规范它们,防止在这种要求和规范之中使这种探索与实验精神萎缩,而这种探索与实验精神萎缩所带来的可能将是一个民族舞蹈文化发展的新的可能性的丧失。现代艺术则代表着对传统秩序的一种突破力量,对旧有文化中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部分提出质疑,以一种新的可能性取而代之,试图将艺术推向前进。
二,目前各民族舞蹈艺术发展的水平和速度不平衡,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各民族舞蹈家群体对自己生长的这块土地所产生的舞蹈语汇的驾驭和创造能力不同,舞蹈语汇(动作)是靠积累才能丰富的,只有相当的积累,才能在创作中信手拈来。也只有对动作了然于心,才能找出它的运动、变化规律,再进一步对这些动作进行变化发展。民族舞蹈艺术的发展,需要这个群体不断努力,一方面提高对传统的吸收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其他民族舞蹈的借鉴能力。
三,民族舞蹈艺术要在挖掘、继承和积累的基础上创新,要注重在生活中捕捉舞蹈形象、完善技法,再以现代的观念对民族舞蹈加以关照。但是,即使是在发展过程中,创新也应万变不离其宗,创新的根本是民风、民俗、民情、民味、民神和民族语言。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舞蹈作品、舞蹈形象的产生都是从生活当中来的。舞蹈创作者只有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认真细致的观察生活,逐步积累这些来自生活的大量素材,对这些素材进行科学的分析、理解和熟悉,从中筛选出典型的、具备象征意义的“材料”,并对它们有了真正的切身体会和实践感受之后,才有可能创作出打动人心的成功作品。生活美不等于艺术美。创作者对生活中各种美的事物要进行高度的浓缩与升华,要善于像蜜蜂吮吸花蜜那样,吸取生活中最甜美的营养,进行艺术的高度概括,使其成为鲜活动人的舞蹈形像,给观众以美的享受与薰陶。
四,民族舞蹈早已从简单的展示发展为体现人文关怀和各民族的多样风格。不足之处在于表现风格有余,而人文关怀不足,这主要是因为编导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舞蹈是以人体动作为主的综合性艺术,因此,创作舞蹈不仅要有对人体动作的娴熟运用,还要通过其它的艺术手段,为作品的主题、人物型像、情节发展、高潮的兴起等方面,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编导要充份培养自已的想象能力(联想、幻想),使舞蹈具有浪漫抒情色彩,这是作品打动人心、感染观众的极为重要的方面。想像,是文学作品中常用的手法。精彩的想像,就像童话中的魔杖,点到那里,那里就会产生奇特的变化。要想舞蹈具有独创性,想像是实现这个目标的重要因素。
五,目前的民族舞蹈创作存在一个如何更深入地表现各民族新生活的问题。人民需要既具时代特色,又具鲜明民族风格的作品,这就需要创作者深入各民族生活,深入了解不同民族的历史、文化,从传统中吸取精华。随着时代的发展,舞蹈艺术在新时代的发展走向舞蹈本体的主体化、诗化、内在心灵化、内涵意蕴的深刻化和形式的多元化。而这必然要求舞蹈家在进行舞蹈创作时极大地发挥个人的独创性,同时要求每个舞蹈团体要有和别的团体不同的艺术风采,每个舞蹈家具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现在我们提倡弘扬民族文化,强调文艺作品要反映时代主弦律。弘扬民族文化是指我们民族数千年所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精粹,它蕴含着我们民族开拓奋进,勇往直前,富于创新,敢作敢为,无私奋献等最珍贵的精神品质。而文艺工作者由其是进行作品创作的人们,就应该用大量蕴含着民族崇高精神品格的艺术作品去教育感染人,鼓舞激励人,去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和精神素质。我们所指的“时代精神”,应该是一种积及向上的、催人奋进的、能鼓舞人们斗志的精神。这种精神能使人迸发无穷的力量,能激发人的创造力,能使人深切的感受生命自然的美好,从而对生活充满着希望。“时代精神”不是某些人追求的所谓“时尚”任何时尚都是有他的属性的,有的代表了事物发展的趋势,有的却表现出一种颓废、落后的观念。在当前的一些创作作品中,确有一些人追求的“时尚”背离时代,远离生活。作者把自已狭隘、消沉的人生理念融进自已的作品中,表现他们自身的与时代极不合拍的精神和内心世界。这是我们应该坚决摒弃的。有的作者为了标新立异,为了迎合市场中一些观从低级趣味的需要,即强调所谓的剧场效果、经济利益。对一些优秀的、能体现我国一些少数民族独特魅力的民间舞横加扭曲,这种无视我们民族的审美感情,无视或淡化我们民族所独特的、为国际社会所赞叹的东方美的创作思想,也是我们应该批评的。
六,需要我们通过跨学科的研究来克服舞蹈研究中的片面性,正确认识民间舞蹈的俚俗性来完善民族舞蹈的创新意识。.对一些少数民族俚俗性的文化现象缺乏深入的挖掘,这实际上是一个怎么认识野蛮与文明、精华与糟粕的问题。我们在学术观上还没有摆脱旧的体系,习惯于将民间舞蹈纳入精华与糟粕的框架,简单地扬弃。主观上将俚俗性排除在舞蹈文化研究之外,而事实上俚俗性是民间艺术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割裂了也就丧失了互相依存的基础。重要的是这些看似俚俗的东西,往往是蕴涵着很高的文化含量,它直接关系到文化价值的呈现。比如,举行跳傩仪式时有很多俚语唱诗,以往总觉得“粗俗不堪”而不屑一顾,后来学会了用俚语访谈后,发现这些俚语唱诗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包括当地人的生活习俗、信仰民俗以及跳傩的功能、目的。这一现象在民间舞蹈中很有普遍性,像土家族的《毛古斯》、瑶族的《跳盘王》、纳西族的《东巴舞》、苗族的《芦笙舞》、彝族的《铜鼓舞》、壮族的《蚂蚁舞》等,它们或多或少地带着不同程度的俚俗因素。如何正确认识民间舞蹈的俚俗性,需要我们通过跨学科的研究来克服舞蹈研究中的片面性。文化模式无高低之分,“文明”与“野蛮”,“精华”与“糟粕”都是相对存在的,文化相对主义的态度是对待异文化所需要的客观公正的态度。正确认识民族舞蹈中的俚俗文化,是创新民族舞蹈一个很好的切入点,观念的完善和重构,对民族舞蹈的创作而言是改良性的,创新革命将会随之而来。
参考文献:
《舞蹈的特质及与其他艺术的关系》
《藏族舞蹈审美特征略探》
《新时期舞蹈审美创造刍议》
《舞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