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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监管的建议与政策
 
更新日期:2019-01-18   来源:山西农经   浏览次数:33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农经部门是承担着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发挥基层政府重要职能的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

 
 农经部门是承担着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和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发挥基层政府重要职能的部门,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其工作的好坏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策法规的逐步配套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当前农经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情况下,理顺农经监管职能,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特别是乡镇农经队伍建设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能。农村综合改革后,乡镇农经站负责的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职能改由财政所(分局)承担,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责也与这项工作密不可分、相互融合的。贵池区通过占用社会事务所事业编制招考工作人员或选调部分农经员方式加强乡镇财政部门力量。东至县选调26名老农经员进入财政所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已有良好基础之上,建议将农经管理职能与财政管理职能进行整合,整体并入乡镇财政所或财政分局,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乡镇原有农经员一并划入财政部门管理,全面履行乡镇财政、农经管理职责。这有四大优势:一是具有很好的可行性。将原乡镇农经站职能划入财政部门,不新设机构,也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机构改革精神。而且,此举综合兼顾了县区农委、财政局和乡镇政府各方利益,便于管理和推进各项工作,深受老农经员这一群体的支持和拥护;二是整合了农村经济管理职能。将原由农经、财政承担的乡村“三资”管理职能交由财政所(分局)承担,便于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是提高老农经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农经管理职能全部交由财政部门承担后,老农经员成了财政部门的一员,使他们有了归属感和工作责任感。同时,回归本职工作,提升工作业绩,也便于财政部门事业编制人员申报如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等经济类高级职称,从而提高他们经济待遇和专业水平;四是发挥财政人员懂财会、农经人员熟政策的特长,优势互补,有助于提升财政、农经管理水平。此外,还有助于解决占用社会事务所事业编制从事财政管理工作那部分人员的尴尬处境,合并后真正成了“一家人”,便于财政农经更好的融合,提升农村“三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强化农村审计监管职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审计机关要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2017年9月,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六部门出台了《安徽省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领导,建立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以村居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及效益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及督促整改情况纳入县区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内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主要审计内容是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因此,为确保审计独立性、权威性,保障行使审计监督职能的需要,建议乡镇(街道)依托原农经站成立农村经济审计站或审计所,副科级建制,直属于县、区审计局管理,并接受乡镇政府管理,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人员从原老农经员中择优选拔,有计划地组织乡镇农经干部进行中短期业务培训,更加注重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通过选调、公开招考等手段,从大中专院校公开招考一批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乡镇财政、审计队伍中来,解决人员队伍专业力量不足和专业技术力量欠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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