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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歌曲,谁与争锋?
 
更新日期:2023-10-07   来源:戏曲艺术   浏览次数:277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影视歌曲,谁与争锋?摘要:大众娱乐的多样性,使得电影歌曲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日趋式微。本文力图对面对众多大众娱乐形式的挑战的

 

影视歌曲,谁与争锋?

摘 要:大众娱乐的多样性,使得电影歌曲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日趋式微。本文力图对面对众多大众娱乐形式的挑战的当代影视歌曲在艺术、工艺、技术和社会等多方面的优势与劣势,做一综合的、多角度的比较、观察与评述(故事片和电视连续剧是我国电影和电视剧最主要的形式,是本文研究的对象)。

关键词:影视歌曲、大众情结

审视近年来音乐消费市场,人们不难发现一个问题:曾经辉煌的电影歌曲在音乐领域里被人们淡忘了。而与此同时,电视剧歌曲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深入千家万户,硬是从自恃老大哥的电影歌曲手中抢过了影视歌曲的第一把交椅,成为影视歌曲作品新的代言人。

如果说当年张艺谋的影片《红高粱》中“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红遍中国,着实给电影歌曲鼓了鼓劲。但其后的十年里能再与之媲美的电影歌曲就寥寥无几了。而在冷冷清清的电影歌曲身旁,电视剧歌曲却是一番热热闹闹的景象,真有“风风火火闯九州”之势。火爆全国的电视剧不少,而火爆全国的电视剧歌曲更是层出不穷。从早期的《渴望》、《年轮》,到后来的《北京人在纽约》、《宰相刘罗锅》、《水浒》,片中歌曲早已深入人心,广为传唱,甚至连3岁的小孩儿都知道“该出手时就出手。”##end##

在当前影视创作领域,与电视剧歌曲相比,电影歌曲既少于创作,又难于流行。我们不禁要问:电影歌曲到底是怎么了?

改革开放带来了大众文化传播市场的空前繁荣,电视、录像、卡拉OK、电子游戏等花样繁多的娱乐与休闲设施,都以商品的形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休闲娱乐绝非非进电影院不可。在众多竞争者面前,电影“一统天下”的形式已不复存在了。
CD、VCD、DVD、高保真家庭影院等高科技设备的出现,满足了人们在听觉上的要求;唱片业的蓬勃发展,优秀的音乐作品与极具号召力的乐坛歌手的纷纷登场,也和电影歌曲争夺听众与大众文化市场。
其中,尤以电视对电影的冲击最为严重。电视艺术的存在和崛起是一大客观事实。从电磁波的发现和应用,从无线电波负载声音和图像呈现于荧光屏,到宽屏、数字电视机的大量销售,家庭影院、专业级音频系统的配置,极大的延伸了人类的视觉听觉的审美领域,极大的影响着人类生活和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享受。目前全国已有电视台3000多座,还有许多电视节目的制作单位,节目内容更是丰富多彩;电视机社会拥有量已增加至5亿台,人们足不出户即可以欣赏到各种形式的节目,其传播媒介的绝对优势和商品化进程脚步的加快,是当今的电影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的。
在电视剧制作初期,电视剧歌曲向电影歌曲更多的是学习和继承。歌曲在影视艺术中的表现形式都为“剧中人的歌”或是“旁白式的歌”两类,作用也多为深化主题思想、表达人物内心情感等等。但近年来的电视剧在制作和运用歌曲方面,已形成自己的特点和模式。
其一,电视剧的制作者很能挖掘观众的心理,在电视剧歌曲的创作上,从接受者的角度出发,创作的曲调与歌词都是通俗易懂、广大观众容易学唱的,这对于电视剧歌曲的流行是有利的。
其二,由于电视网络的飞速发展,电视节目的需求量急剧增大,电视剧多达几十甚至上百集已不足为怪。工期紧、成本低的条件,使得精益求精的电影制作原则很难在电视剧制作中得以推广。在音乐这一环节上,自然也不可能像电影一样,由作曲家逐段谱曲,反复推敲。往往是作曲家只写出一、两首主题曲或插曲,以及几段特定的音乐,其余的背景音乐大多以主题曲或插曲的变奏形式予以粘贴。这样,观众在欣赏剧情的同时,又反复地听到了主题音乐。这其实是电视制作者的一种“消极”的创作态度,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却是确确实实地推广和宣传了电视剧歌曲。

然而,作为一次性消费的电影(一部影片通常观众只看一次),本来就不具有电视剧放映与观赏环境的优势,其中的歌曲也只能听上一次,电影歌曲自身又停滞不前,再加上电影业的低迷,对人们群众欣赏电影歌曲的兴趣更是雪上加霜。

电视具有传播速度与传输范围的绝对优势,这是电影无论如何也比不了的。从电视台运营的经济要求来讲,一部出色的电视剧,如果能够吸引住观众,创造高的收视率,那就能够吸引住广告商,为电视台盈利。

电视的欣赏方式是随意性的,看电视就像是日常活动。在观看电视节目时,观众可以随意走动,或是翻翻报纸,或是和朋友聊天,或是干脆转换频道。那么一部电视剧怎样才能抓住观众呢?“先闻其声”的方法是很奏效的(当然电视剧本身的质量要有保证)。无论你是刚刚打开电视,还是刚刚换台,还是被电视广告打断,还是根本没有留心电视节目…无论是何种情况,你都能时常听到熟悉的旋律。你的第一印象可能已不是音乐本身了,而反映出的是整部电视剧。 
一部电视剧能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是十分重要的。另外,由于电视的媒介形式与运营机制,决定了节目需要包罗万象。这种播出方式使我们不可能期待完整地欣赏一部剧集,而是经过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断续地收看。使用主题音乐深入人心,把断开的节目重新组接在一起,这就好像有些唱片公司大肆宣传歌手,为的就是和观众“混个脸熟。”无论这种宣传的方式从艺术角度看是否有价值,但其商业价值是成功的。人们总是对熟悉的事物加以更多的关注。
而电影是不具有电视传播媒介的优势的。人们进了电影院,无论电影好看与否,人们所注视的只能是这部电影。这也是为什么劣质电视剧多于劣质电影,但观众会较为挑剔电影而对电视剧却是较为宽松。

然而,电影院效应绝不是电视所能代替的(注1)。 如同欣赏音乐、戏剧以及观看体育比赛一样,从不会因电视转播而使剧场、体育馆遭遇门庭冷落的命运。对于观众来说,如果欣赏电视的方便和随意性是电视媒介的一大优势,那么欣赏电影时身临其境的感觉却是在看电视时无论如何也找不到的。进电影院看上一部好电影,简直就是一次绝好的艺术享受。波利格拉姆影片公司的经理戈登·斯塔尔柏格曾经说过:“人们想在一块与电影中的人物同笑同哭,走出家门到电影院去是当代人以推崇个性自由变为群体协同的一个大事件。这类活动不会消失而会增强。”(注2)
另外,由于电视视听传输的技术条件,局限了电视剧歌曲的动态范围和频带宽度,电影歌曲还音的质量与氛围都是电视剧歌曲所不能比的。专家认为,即便是将来的家用电视屏幕会越做越大、扬声器会越来越好、清晰度会越来越高,但电影人仍有充足的理由告诉大众:电影院的电影将会提供给人们在“家庭影院”里所无法专心致志欣赏的“高水准享受”(注3)。
文化思潮的发展总要受到时代大环境的影响和制约。根据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调节的商品经济,各电影厂由“大锅饭”改为自负盈亏的企业化产业,这个变化注定了电影制片的方针要以赢利为目的(注4)。
制作电影与制作电视剧一样,除了需要制作者的精力才干之外,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形成商品,投放市场,供人们娱乐消费。只有收回制作成本并且赚取利润才能扩大再生产,从而发展自身。制作电影歌曲与电视剧歌曲在保证艺术质量的前提下,也应迎合市场,形成“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兼备,这是开放式的市场竞争下,影视歌曲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
在我国经济体制重大变革的今天,原来计划经济下的影视运营方式已经改变,商业运作与商业竞争已渗透到各个领域,可以说每一部影视作品都和商业运作的成败息息相关。如果说报业在书刊出版行业异军突起,电视剧则是影视艺术商业化的先锋。尤其是炒作电视剧歌曲的本事让电影歌曲这位老大哥望尘莫及。一个受欢迎的歌手具有极强的号召力,由他演唱电视剧的歌曲,在唱片热销的同时,也带动了歌迷留守于电视机旁。电视剧收视率提高了,广告商抓住了人们的眼睛,电视台、唱片公司盈利,演员、歌手走红,广大观众津津乐道。大家都收益,何乐而不为呢?好看的电视剧,好听的电视剧歌曲红遍全国的比比皆是,《白娘子传奇》、《北京人在纽约》、《还珠格格》…歌曲在歌坛的频频上榜,电视剧在影视圈创下高的收视率,这两方面的发展,并非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毫无关系,一方的成功,一定会对另一方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和电视剧歌曲相比,电影歌曲的宣传力度显得格外软弱。即使一部上座率很高的影片,也曾大肆宣传过,但对于音乐部分却是很少提及。因此,人们很难去关注影片的音乐,挖掘出内心对音乐的热爱。
和电视剧歌曲相比,电影歌曲不是没有机会、没有市场,只是很多电影工作者没有抓住机会、没有开拓市场。

根据北京上行逶式信息公司360度调查系统音乐工作室1999年2月份对大众近来喜欢听的新歌的调查统计报告显示(共调查3357人)(注5):排在前十名的新歌中,有四首都是票房较好或收视率较高的影视歌曲:
    席琳·狄昂 《我心依旧》 (电影《 泰坦尼克》 )
    孙楠      《不见不散》 ( 电影《不见不散》 )
    满文军    《 懂你 》   ( 电影《九香》 )
    任贤齐   《伤心太平洋》( 电视连续剧《新神雕侠侣》 )

  为什么如此多的影视歌曲会成为大众之最爱呢?
由于媒体对一些影视歌曲的炒作,再加上其本身的质量也比较高,从而加强和提高了该作品的歌曲对大众的影响力。其次,有些影视歌曲,作为单纯的歌曲来讲,本身的质量就很高,很受大众的欢迎。另外,好的影视歌曲是根据整部作品的内容和情节创作的,对一部影视剧往往会起到提纲挚领的作用,成为整部作品的点睛之笔,同时又给听众留下一种“绕梁三日,余音不绝”的感受。 也表明电影工作者在电影歌曲这个领域是大有用武之地的。 创作电影歌曲, 只要紧密结合影片内容,又摸准观众的欣赏心理, 那么,优秀的、能为观众广为传唱的电影歌曲还是能够产生的。
另一方面,有力的商业宣传与运作,也是极为重要的。 在我国,欣赏电影歌曲的渠道少而欣赏的时间、空间所受局限多:首次听到一首新的电影歌曲一定是在这部新片公映时,只有放映电影才能欣赏到电影歌曲。电影一经推出就连带发行电影原声CD,这在国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的事,而在我国却是襁褓里的婴儿,未成气候。就我国国情而言,宣传推广电影与电影歌曲的这种运作方式不是不能实现,好的、受观众喜爱的电影歌曲也不是没有。把国外电影的优势和运作的方法取其精华移植、嫁接在我国电影的制作与发行上,这对于我国电影的发展不无裨益。
就电视剧而言,电视网络的飞速发展,节目数量大大增加,制作队伍也迅速扩大。 但其制作质量往往与制作的播出量不成正比。播出频道、时间和播出总量大增,但节目质量是量大而精品少。电视应该在发挥优势的情况下,
    学习电影精益求精的制作方法和态度。电视剧歌曲更应该多琢磨,多推敲,而不能草草了事,更不能“为歌而歌”,制作与剧情毫无关联的商业歌曲,有损剧情风格,成为画蛇添足的败笔。
另外,影视界与音乐界之间的交流对于影视歌曲的创作与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拓宽影视歌曲制作者人的创作思路,有助于创作者们了解音乐发展的新动态,将全新的音乐形式表现在电影中,为影视歌曲注入新的血液,使其被更多的观众所接受;另一方面,将各种不同风格的歌曲,合理地应用于影视艺术的创作之中,不但可以使其在影片中承担起不同的功能与作用, 而且也使影视音乐的内容更加丰富、对于各种情绪和感受的表现更为完美,从而提高影视作品的质量,使影视歌曲的艺术性与观赏性能达到完美的结合,以适应观众对时代的需要。

注释:
[注1]《世界影视市场》,叶萝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
[注2] 《电影音乐概论》,贾培源,浙江摄影出版社,1996年
[注3]《挑战、机遇与展望》,姚国强
[注4] 《电视音乐音响》,郝俊兰,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年

[注5]《北京晚报》,199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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