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和完善学位管理制度。根据学校和学科的发展,提出了“高起点、重创新、厚基础、强能力、求卓越”的研究生培养思路,按不同大类学科组成5个学位分委员会,强化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控。修订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构建系统完整的学位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各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协作机制建设。通过学位委员会修改完善包括博士学位、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学位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逐步形成规范的学位管理制度,学位管理办法易于操作并且解释权归校学位委员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使学校学位授予条件有一定提高但又兼顾学科间发展的不平衡。
(二)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力度,根据国家和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重,特别在工科院校中加大该比重,我校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的比例目前达到了1:1.3,把发展重心逐步转移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上来,实现我校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从以学术型为主向以应用型为主转型。
(三)根据教育部的指导方针和学科的发展,审查指导申报增列或调整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申报材料;审查学科方向设置;由各相关专业学院负责学科课程和学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各级学位委员会定期审批学士、硕士、博士生培养方案,秉持“创新驱动、特色发展”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使培养方案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发展。
(四)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上,适应当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强化专业实践,要求有半年的企业实习经历,与多个行业内著名企业建立一批高水准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进行联合培养,形成了一批产学研合作成果。学位委员会每年批准一批高级工程师为主的企业兼职导师。并在论文评阅和答辩委员会中要求有企业高级工程师参加,使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获得良好效果,同时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打开了更宽畅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