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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文化理念层面的建构
 
更新日期:2019-04-04   来源:中国大学教学   浏览次数:215   在线投稿
 
 

核心提示:现有文献关于教育文化内涵界定的论述并不少见,具有代表性的界定有:丁念金从教育哲学的角度界定教育文化的内涵,所谓教育文化,乃是积淀了文化精神的

 
 现有文献关于教育文化内涵界定的论述并不少见,具有代表性的界定有:丁念金从教育哲学的角度界定教育文化的内涵,“所谓教育文化,乃是积淀了文化精神的教育生活过程及其产物,它包括两个因素:一是文化精神,二是积淀了文化精神的教育现象。”[[2] 丁念金.中国教育文化中的最高价值[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119.][2]宋志臣从教育有机体的角度界定教育文化的内涵,“教育文化是人类教育活动物质成果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教育有机体的理论形态,具体内容有四个层面,价值层面、制度层面、器物层面、行为层面。”[[3] 宋志臣.教育文化论[J].教育研究,2012(10):3.][3]综上所述,教育文化的内涵可界定为:积淀了人类文明核心价值的教育生活过程,是教育哲学的具体展开,一般包括理念、制度、器物和行为四个层面。在教育文化的体系之中,理念层面是灵魂,具有核心地位,根据对现有文献的梳理,本文认为“自由”与“崇高”是最高价值的教育理念。
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叠加影响下,“自由”已经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文化的核心理念,它有两重含义:其一,积极自由,即“自我主宰权”,在关涉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上,能否实现“自我意志”;其二,基于交往主体性哲学,从“主-客二分”走向“主体共在”,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都是主体,它体现教育文化中的民主性和平等性。通过调研发现,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存在的“师门文化”,其生成逻辑是导师负责制、传统文化和市场经济的畸形结合。师门文化的消极影响表现为,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异化为“老板”与“打工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
“许多导师摇身一变,化身为定期‘派活’和发放‘补贴’的‘老板’和‘雇主’,研究生则沦为‘接活’和‘做工’的‘科研劳动力’与‘学术雇工’。”[[4] 赵祥辉.研究生教育中师生关系异化的外在表征及其生成逻辑——基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视角[J].现代教育科学,2018(03):76.][4]因为“双一流”高校研究生导师带的研究生数量较多,而普通高校导师带的研究生数量相对较少,这一现象在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中体现更为明显,“少部分导师将学生作为科研劳动力,以‘老板’自居,研究生也将师生关系定为‘伙计’与‘老板’关系,主要精力都用于完成导师横向项目任务。”[[5] 方岱宁.“双一流”背景下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创新探索[J].北京教育,2018(01):45.][5]上述问题不仅导致研究生的“自我意志”被压抑,创新意识薄弱,而且容易衍生研究生自杀和导师被问责等严重后果。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从“师门文化”走向“学门文化”是一种好的尝试。“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文化的重建,需要重视‘师门文化’的丰富与超越,重视以‘学生、学术、学习’为中心的‘学门文化’的建设。”[[6] 谢翌等.学门文化:研究生教育文化重建的路径[J].教育发展研究,2016(21).][6]当然,偏重“师门”或偏重“学门”,都有失偏颇,应该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点,以“清单”的模式规范导师权力的行使,明确研究生的主体权利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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