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高校开展校企合作的首要出发点就是协同育人,其次是围绕企业所在领域开展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等,更深层合作是校企联合攻关或协同创新,但这一领域的合作难度相对较大。而与高校第四种社会功能相关联的文化共建功能,在近年文化自信战略实施的背景下,也逐步成为高校校企合作延伸的重要领域。
(一)协同育人方面
农业高校与农业企业主要形成了以下四种协同育人合作模式,前两种为较常规的模式,后两种新兴模式还没有完全铺开和深入,其发展空间尚需加大探索力度。
一是校企合作企业“冠名班”。农业企业在农业高校人才培养定位的基础上,与学校商定“企业冠名班”的人员选拔、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生产实习及毕业设计等,企业为学生提供一定学时的学习培训课程,以及1到6个月不等的实习岗位,企业与学校在人才培养资源上实现优势互补,进入冠名班的学生优先获得冠名企业的就业选择权。
二是企业委托培养“定制班”。在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农业高校中,较为常见的是实行3+1或2+1的学制,学校按照企业制定的标准招收高中毕业生,学校、学生和农业企业三方签订培养协议和就业意向书;学校按企业需要制定教学计划和实训内容,理论教学为2-3年,理论教学和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在企业培训期间的费用由学生和企业双方按协商的比例共同提供,此类技能型人才、应用型人才落地扎实,稳定性好。
三是校企合作开办“网修班”。“互联网+”概念下的信息交互模式为农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增长点,借助现代网络信息手段,开展校企合作线上学习和培训平台,为在校学生和企业职工提供在线远程精品学习课程和短期研修培训,包括实践生产方面的影像资料,通过网络授课、网络交流、网络测评等一系列环节完成培训,也可以开展非定期的线上交流研讨,有效地丰富涉农专业大学生的知识体系,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是组建产业化教育集团。农业高校和农业企业发挥各自优势,针对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建设需求,成立兼具培养、培训功能的教育学院,双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建设专业,并共同开发课程,整合师资队伍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模式,丰富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将企业先进的生产服务标准转化为教学目标,服务更多农业企业的人才订单需求,提升人才培养品质。
(二)协同创新方面
当前,企业与高校协同创新已经上升到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的层面,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增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发挥国家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发挥高等学校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加强各类创新主体间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构建开放协同的创新网络。这为农业高校与农业企业的协同创新指明了方向,而当前的合作还大有发展空间。
一是共建教学实习、科研实验基地。本着合作互惠的原则,校企联办基地,共同使用和管理。校企联合投资建设学生顶岗实习基地,双方共同投入,共同管理。[[[] 杨艳秋,李伟凯,地方高校实习基地建设机制与实践教学模式创新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7):157-160。]]配备实践指导老师,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这种合作形式是最基础、最简单的形式。农业企业通过实习基地、实验基地建设,吸引学生和教师,为人才引进做铺垫,农业高校也由此解决了学生实习实验和就业难题。
二是组建产学研合作联盟。通常是以农业企业的技术、信息需求为起点,以农业高等学校及农业科研院所的技术、信息供给为产品,通过产学研合作联盟的章程或约定俗成的规范来维系,双方并没有明确的责任义务,其宗旨是促进协调生产要素、在行业领域内互助、促进各自科学发展。当前,国内农业高校在畜禽、种植、农业科技与教育等方面成立全国性、地区性联盟,也是合作深入发展的体现。产学研合作联盟为高校提供了较全面的行业信息资源,有比较明显的综合效应。
三是建立协同创新中心。农业高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三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协同创新的实体机构(研究院),针对生产一线问题进行联合攻关,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其成果或是攻克学术前沿问题,或能在生产或管理一线推广应用,形成产业效应,对企业甚至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作用,或是致力于解决学术领域的重大难题,推动技术领域的集成创新或原始创新。在合作中,高校要不断鼓励师生与企业人才合作进行创新实践,保证必要的资源供给,更要注重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在通过联合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的同时,亦可检验创新教育成果,为开展创新教育以及与企业创新合作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