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审批评估”又称“授权评估”或“引导性自我审核”,起初是商业界用到的一种管理策略,因为这种策略能提高管理的效率,引起了教育管理者的广泛关注,逐步成为一种学校的管理策略。自我审批评估作为学校改进领导策略的第一步,对学校改进工作起着引领性的作用。通过对学校进行自我审批评估,可以将学校的发展现状准确地呈现给改进工作的负责人,为他们制定合理的学校改进计划提供切实可用的资料。
(一)什么是自我审批评估
自我审批评估的概念,最初是由大卫·费特曼(David Fetterman)在美国评估协会的会议上提出的。大卫·费特曼(David Fetterman)等人指出[ Fetterman,D.,&Wandersman A.(2007).Empowerment Evaluation Yesterday,Today and Tomorrow.American Journal of Evaluation,28,(2),179.],自我审批评估通过评估概念、相关技术和评估结果的综合运用来促进改进和决策制定,这是一种将定性分析与定量数据结合使用的方法。自我审批评估参照学校自身设定的“有效教育指标”,来评价学校各项工作是否达标,主要是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即学校用自己制作的尺子量自己,对于达标的部分将进一步优化其管理模式,而将那些不达标的工作领域作为学校改进的重点方向。自我审批评估的关键在于评估的准确性,一旦评估是合理的,它将提高学校改进计划成功的可能性。这种方法旨在引导学校改进走向科学化的道路,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决定自身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自我审批评估方法的研究始于1996年,是由费特曼(Fetterman)等人展开的。在传统的评估中,外部评估者通常会制定一个能评定学校绩效的计划,按照这个计划对学校进行评估,学校只是评估结果的聆听者。与传统评估不同的是,在自我审批评估中,掌握学校一手资料的学校领导层和教职员工成为评估过程的主体参与者[ Cox P.J,Keener D,Woodard T,Wandersman A(2009).Evaluation for Improvement:A Seven Step Empowerment Evaluation Approach for Violence Prevention Organizations.Atlanta(GA):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2009.],校外聘请的评估人员则变成了评估过程的一般参与者。在某些情况下,学校改进负责人没有相应决策制定权的客观现实决定了这些学校不能使用这种方法[1]。
(二)自我审批评估的价值
自我审批评估的理论基础是齐默尔曼(Zimmerman)的赋权理论(Fetterman,1996)。齐默尔曼(Zimmerman)认为,“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信,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很好地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换言之,个人和群体有权通过组织活动的设计来改变和解决自己的难题。通过社区计划,我们给个人、机关、机构和组织赋予权利以便其找出自身发展中的问题,从而制定最优化的问题解决方案。特别是在成员较少、缺乏经验的组织中,给予成员相应的自我分析和行动计划制定的权力,他们就会对计划产生深刻的认识,并付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努力来将其执行到底。
这种方法可用于对个人、组织、社区或文化的评估,也被用于制定解决一些社会问题的方案中,如药物滥用的预防、医疗制度改革、受虐妇女的收容、青少年早孕的预防、残疾人群的救助、博士课程的制定等。随着这种方法的广泛使用,目前美国评估协会已将它制度化,使之符合教育评估联合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目前,自我审批评估已被许多K-12公立学校用作其制定改进措施的工具。在2001年,费特曼(Fetterman)按照阿肯色州教育部责任司的要求,对该州薄弱学校进行了自我审批评估,以帮助这些学校找到急需改进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