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红树林保护工作从二十世纪80年代后走向正轨,国家及各省市陆续出台红树林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红树林保护区,红树林的保护工作日趋完善[24-25]。1980-2015年期间大珠三角地区只有香港红树林呈稳定增长趋势,1980 -2015年港澳地区红树林面积分别为:251.53 hm2、262.91 hm2、296.73 hm2、381.84 hm2和559.73 hm2,香港对红树林的保护工作起步较早,米埔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成立于1984年,由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渔农署联合管理,保护工作卓有成效[26-27]。红树林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日渐完善后,大珠三角地区红树林的破坏程度明显降低,减少人类活动对红树林的破坏在保护红树林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建立保护区是保护红树林有效的途径。
对红树林的恢复主要采用的方法是人工种植,依靠天然红树林的扩张来增加红树林资源极其缓慢,部分深水位滩地及养殖开发后的滩地,胚轴苗难以扎根生长,人工种植并加以保护能够更好的发展红树林资源[28-29]。1991年国家把人工种植及经营管理红树林技术研究纳入国家科技攻关研究专题,推进了我国红树林恢复和发展的研究[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