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突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抓手,是切实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的需要,是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邓小平指出“要恢复农业,还要解决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问题。”[ 《邓小平文选》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24页],破除“城乡二元经济” 结构,要坚持从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现实出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产业兴旺作为依靠,切实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由“发展”到“兴旺”的层次上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他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他明确指出,要坚持加快发展“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着实推进西部大开发,以形成新时代新格局。新时代背景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切实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系列问题,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本质要求与内在体现。
第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夺取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伟大胜利的必由之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面对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世界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 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二卷,外交出版社2017年版,第38页],在新时期,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发展乏力,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太多,农民市场竞争力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等等系列问题亟待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足“三农”深水区,扎实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补齐农业发展短板,克服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激发农村活力,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面建设进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们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充分、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实现国泰民安、民族复兴、政治稳定的重要一环。